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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兴宁市:统一思想 落实责任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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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统一思想 落实责任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6-12-01 15:58: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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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省召开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来粤督察工作会议后,兴宁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组织以兴宁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各镇(街)及职能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要求,认真准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检查。一是统一思想,迅速行动。29日上午,兴宁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常务副市长专程到兴宁市环保局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了关于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的准备情况,就中央环保督察广东的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督察迎检工作,跟踪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置,确保迎检工作做实、做细。兴宁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及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当日下午,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粤督察迎检工作的通知》(兴市府办明电〔2016〕47号),要求各镇(街)及全市各职能部门,迅速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回顾总结近三年来的环保工作,落实迎检责任人员,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形成了以兴宁市环保局为牵头单位,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局面。二是制订方案,专题部署。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驻粤期间兴宁市的信访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反馈等工作,兴宁市环保局根据省迎检工作会议精神,于30日上午专门制订出迎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信访组、处理组、审核组、对外协调组等5个工作组,下午召开了迎检工作专题会议,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分工。三是落实责任,认真排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该市落实责任,要求各镇(街)和部门按照督察重点内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按照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进行分析,并要求上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