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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09-08-04 10:05: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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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08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日趋规范。据2008年环境统计,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53.38万吨,综合利用量300.77万吨,处置量44.75万吨,贮存量6.25万吨,排放量1.6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以粉煤灰、炉渣、尾矿、煤矸石、冶炼废渣为主,产生量分别为:150.48万吨、118.79万吨、35.12万吨、1.54万吨、1.4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791.84吨,处置量4081.12吨,综合利用量677.72吨,贮存33吨。产生单位主要有线路板企业、电镀企业、医疗机构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送到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焚烧处理,其它危险废物均按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梅州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4.4万吨,处置量14.4万吨,处置率100%。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各县(市)和部份主要乡镇均建有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污染防治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转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的处理处置、贮存、堆放情况以及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等的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其进行整改;督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做好转移联单报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二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环保监管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的监管,规范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三是做好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的管理。会同风评单位对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完善污染治理措施,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对污染严重或有群众投诉等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梅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3.信息发布周期: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4.信息来源:环境信息统计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