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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6-03 15:31: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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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09年,梅州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日趋规范。据2009年环境统计,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85万吨,综合利用量410.33万吨,处置量60.76万吨,贮存量2.7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以粉煤灰、炉渣、尾矿、冶炼废渣为主,产生量分别为:232.7万吨、125.26万吨、38.87万吨、3.6万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500吨,处置量300吨,综合利用量4200吨,处置利用率100%,产生单位主要有线路板企业、电镀企业等,危险废物均按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送到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焚烧处理,全年处置医疗废物1025.2吨。梅州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3.7万吨,处置量13.7万吨,处置率100%。建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个,各县(市)和部份主要乡镇均建有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工作。为了加强梅州市固体废物的环境监督管理,优化全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结构与布局,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经济,成立了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以及相关的调查等工作,争取2010年完成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规范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的管理。组织对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的处理处置、贮存、堆放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其整改;督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报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采用先进工艺,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三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经过省环保厅的环保骏工验收;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整改;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的监管,规范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四是做好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的管理。对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防止在加工利用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收集处置工作。对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统一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共收集处置了剧毒化学品27.04公斤,其它危险化学品219.4公斤。

三、附属其他内容

1. 信息发布城市:梅州市

2. 信息发布机构: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3. 信息发布周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4. 信息来源:环境信息统计数据、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