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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9-17 09:24: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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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以及国家环保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发布2012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一、综述

2012年,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重点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置,不断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日趋规范。

201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41.1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9%,全市8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5753吨(含水率约80%);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148吨,处置利用量10148吨,处置利用率100%,产生单位主要有线路板企业、电声企业等,危险废物均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焚烧处理,全年处置医疗废物1585吨。梅州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620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工作。对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定,组织专家对《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完善和修改相关内容,市政府已于2013年2月2日报省环保厅审查,审查通过后将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是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在指导、服务产废单位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产废企业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验收,针对验收发现的存在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通过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验收情况通报会、现场交流会、约谈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危险废物规范化验收合格率,提高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意识和水平,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不断丰富固体废物管理手段。充分利用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敦促企业完善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台帐填报、转移管理等一系列内容,丰富了管理手段、提高了管理效率。

四是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站的监管,规范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全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五是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

六是做好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的管理。对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检查,督促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防止在加工利用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梅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3.信息发布周期: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4.信息来源:主要来源于环境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