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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5-30 17:06: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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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梅州市产生固体废物总量1302.25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19.23万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29 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4.72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74.26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89.15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4.60万吨。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219.23 万吨,综合利用量为217.2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08%;处置量为1.29万吨,处置率为0.59%;贮存量为68.69万吨(上年度贮存量为67.95万吨)。

  (二)行业产生情况

  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3的行业依次为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2-其他采矿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90.69%、2.76%、2.19%。

  (三)主要产生种类

  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3的种类依次为粉煤灰、炉渣、污泥。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53.97%、31.41%、4.65%。

  (四)转移情况

  2024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移出本市57.57万吨。

  (五)主要利用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38家利用单位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活动,主要利用方式为水泥生产、磁选利用、制砖等。当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能力为762.34万吨,实际利用量323.90万吨。

  (六)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3家处置单位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活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发电和填埋。当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为383.34万吨,实际处置量2.20万吨。

  二、危险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10.29 万吨。利用量为5.85万吨,利用率为56.85%;处置量为3.22万吨,处置率为31.29%;本单位贮存量0.46万吨;转移到危险废物收集单位0.82万吨。

  2024年,本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共收集各级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3593吨,100%安全焚烧处置。

  (二)行业产生情况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3的行业依次为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44.31%、28.80%和21.75%。

  (三)主要产生种类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3的种类依次为含铜废物(HW22),焚烧处置残渣(HW18),其他废物(HW49)。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总量的49.55%、28.80%和6.04%。

  (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4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13.37万吨。其中:市内转移14456单,转移量9.8万吨;省内跨市转出1674单,转移量2.94万吨;跨省转出202单,转移量0.63万吨。

  (五)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含豁免)

  目前,我市共有2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含豁免)。具体如下:

  1. 收集单位14家,总经营规模17.07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综合收集经营试点单位4家,经营规模合计8.60万吨/年;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试点单位5家,经营规模合计6.37万吨/年;废机油收集经营试点单位5家,经营规模合计2.10万吨/年。

  2. 利用单位5家,总经营规模20.70万吨/年。其中:废线路板、有机树脂废物等利用单位3家,经营规模合计12.70万吨/年;废蚀刻液利用单位1家,经营规模2万吨/年;废金属、废铁质油桶、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单位1家,经营规模6万吨/年。

  3. 处置单位7家,总经营规模57.58万吨/年。其中:铝灰渣处置单位3家,经营规模合计20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单位1家,经营规模3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家,经营规模5840吨/年;飞灰豁免填埋处置单位1家,经营规模2万吨/年;废树脂粉豁免处置单位1家,经营规模5万吨/年。

  (六)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4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4.36万吨。 

  (七)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7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处置能力合计57.58万吨/年。

  三、生活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4年,本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4.7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04.7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2024年,本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座,总处理能力为2750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7.27%;填埋处理能力占比9.1%;厨余垃圾协同处置能力占比3.6%。

  (三)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情况

  2024年,梅州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12%,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6.25%。

  2024年,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2.28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2.28万吨;可回收物回收量为6.21万吨,利用量为6.21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1.17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15.0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5.02万吨。

  四、建筑垃圾

  2024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总量174.26万吨。其中:工程渣土170.64万吨;工程泥浆0.19万吨;工程垃圾2.07万吨;拆除垃圾1.10万吨;装修垃圾0.26万吨。

  2024年,本市建筑垃圾处置量175.42万吨。其中:消纳场消纳58.60万吨;资源化利用10.83万吨;工程回填、土地平整105.99万吨。

  五、农业固体废物

  (一)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秸秆产生量约129.60万吨,可收集量约105.22万吨,秸秆利用量约98.4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约为93.58%。

  (二)畜禽粪污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畜禽粪污产生量为659.40万吨,利用量564.37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5.59%。

  (三)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农膜使用量为1338.9吨,回收量为1241.58吨,回收率达92.73%。

  (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4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产生量217.24吨,回收量118.234吨,回收率54.4%。回收处理量98.15吨,处理率83%。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2024 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污泥处置企业10家,设计处置能力135.75万吨/年。全市当年污泥产生量为4.6万吨,处置量为4.6万吨,处置率100%。

  七、再生资源

  (一)回收情况

  2024年,本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玻璃等类别的再生资源合计总量为0.12万吨。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量35吨。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4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4310辆,约0.45万吨;主要拆解产物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拆解产物总量0.29 万吨,处置量0.2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