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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2-06-19 11:03: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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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2011年环境状况公布如下。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袁小平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环境概况】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的核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环境优先理念,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破难攻坚,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清凉山水库、梅江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韩江潮州赤凤跨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类标准;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污染稳中有降,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效。

【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

2011年梅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优为327天,占全年89.6%;良为38天,占10.4%。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0.01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0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3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梅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91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上升0.34吨/平方千米·月,但低于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千米?月)。

2011年梅州市区全年共采集降雨样品73个,全年降水pH范围在4.55-7.31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5.41,比上年上升了0.03,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23.3%,比上年的35.9%下降了12.6个百分点,降水质量有所好转。

废气排放

2011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088亿标立方米,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4504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30801吨,工业烟(粉)尘排放量5553吨。

措施与行动

加强结构减排,淘汰立窑水泥142万吨、小造纸3.28万吨,为经济可持续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积极推行梅州城区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放尾气监管,严格执行旧机动车淘汰制度,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黄标车,推动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不断改善城区大气质量。

【水环境】

2011年梅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河段水质与上年相比稳中有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韩江潮州赤凤断面水质保持优良,水质为II类。全市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重点流域整治等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

梅州市区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梅江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继续保持稳定。

河流

全市8个主要河段的16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标准,达标率为100%。8个主要河段中鹤市河、琴江、梅江、韩江梅州段、柚树河和石窟河水质为优;宁江、程江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全市主要江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跨市河流

梅州市与潮州市交界韩江赤凤断面、河源市与梅州市交界五华鹤市河莱口电站断面水质为优,属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废水排放

2011年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214吨,工业氨氮排放总量625吨。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总量4吨,有毒有害污染物(挥发酚、氰化物、砷、铅、汞、镉、六价铬)排放总量0.007吨。

措施与行动

水环境保护

认真落实市人大《梅江河水保洁防污染议案》、《关于加大梅州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力度的议案》,全面完成梅江河水保洁防污染议案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保洁指标,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同意结案。认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检查,对清凉山水库和梅江河备用饮用水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监测,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视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村面源污染,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完成多宝水库、长潭水库省挂牌督办整治任务,顺利通过了省验收组的现场验收。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

全市 “一县一厂”的八个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同时对二期工程进行了规划。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0.6万/日水质净化厂和梅州经济开发区1.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均投入运行,梅州城区江北截流输污工程基本完成,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进水浓度,发挥减排效益。目前,全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18.8万吨。

【声环境】

2011年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社会生活噪声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声环境质量

梅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4dB(A),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居住区标准,比上年上升0.2dB(A),主要声源仍然是社会生活噪声。

梅州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2dB(A),比上年下降了0.5dB(A),低于交通干线噪声标准,达标率为100%,与去年相比,区道路交通噪声状况基本保持稳定。

梅州城区全年城市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符合各功能区标准,等效声级平均值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状况保持稳定。

措施与行动

继续加大噪声扰民整治力度。严把施工噪声许可证发放审批关,加大对城区建筑施工、铁木器加工等场所的检查力度。实行夜间施工提前公告制度,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停止冲孔、钻孔夜间施工审批,依法发放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开展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收费工作。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的管理,发放通告,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确保考场周围环境安静、良好。

【固体废物管理】

2011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48.1万吨,处置利用率99%。全市8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5591.44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803.779吨,处置量2580.649吨,综合利用量4223.13吨,处置利用率100%,产生单位主要有线路板企业、电镀企业等,危险废物均按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送到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焚烧处理,全年处置医疗废物1257吨。梅州城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18.29万吨,处置量18.29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

措施与行动

积极推进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优化全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结构与布局,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确保无害化效果,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的管理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管理工作和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先进生产工艺应用,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的检查,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防止医疗废物二次污染的产生,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审核,把好辐射行政审批关。按要求做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竣工验收与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工作,做好移动基站、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做好放射源省内转移使用备案和放射源转让审批工作。

强化执法,开展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安全检查。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射线装置辐射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制订了《梅州市环保局开展射线装置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了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加强监管,做好废弃放射源安全与收贮工作。完成5枚放射源的安全收贮,同时指导、督促各有关水泥立窑企业在淘汰关停前做好放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生态保护和建设】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系统的保护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自然保护区

全市各级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达到51个,陆域面积17.49万公顷。

认真实施宜居城乡建设战略,深入开展“生态名城”创建、“绿满梅州”大行动等生态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大埔湖寮镇)、“国家级生态村”1个(梅县雁洋镇长教村)、“广东省生态镇”3个(梅县程江镇、兴宁市新圩镇、丰顺县汤坑镇)、“广东省生态村”1个(梅县南口镇侨乡村),创建市绿化达标企业90家企业,梅江区城北镇玉水村、兴宁市石马镇新群村、大埔县大麻镇小留村通过梅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绩效评估。全面完成“创卫”环保有关工作。协助做好和宜居城乡建设工作

【环境管理】

环境执法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制定了《梅州市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是深入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重点对全市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8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查污染企业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城区噪声综合整治,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扰民进行了查处,有效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三是扎实开展全市稀土企业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我市4家稀土生产企业规范管理,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四是开展市属化学品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电镀行业企业专项检查,督促以上行业62家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有效减低环境风险。五是开展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对梅州市讯能电源有限公司和广东梅县嘉强实业有限公司两家铅蓄电池企业(均为组装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定期向省环保厅汇报整治工作情况,并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广东梅县嘉强实业有限公司完成整改恢复生产,梅州市讯能电源有限公司已自行关闭。六是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管重点源清单,将85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2011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803人次,检查企业6165家次,对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296家,立案查处71宗,结案71宗,罚款100.17万元。

扎实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一是较好地解决了梅州经济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制定实施《市辖“三大园区”环境监管措施》、《梅州经济开发区环境监管工作措施》和《梅州经济开发区线路板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开发区印制电路板企业列入市重点污染源,强化对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等的管理,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对12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停产整顿、行政处罚、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同时,会同市监察局联合对开发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和指导服务,督促开发区按照《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环境联合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投入6000多万元建成1.2万吨/日处理能力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铺设总长80多公里的集污管网,将园区企业废水分质分类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并对在建、未建项目进行清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了园区环境安全,促进园区朝着建设高端电路板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目标发展,梅州开发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省环保厅的充分肯定。二是完成省挂牌督办的长潭、多宝水库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2011年5月省环保厅和省监察厅将长潭水库、多宝水库库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以来,市环保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督查工作组,科学制定督查督办方案,加强指导服务,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平远县、蕉岭县扎实开展长潭水库、多宝水库库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平远县、蕉岭县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多人次,落实清理整治补偿资金820多万元,拆除猪舍面积4000多平方米,清理长潭水库库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95家、生猪1877头,整改治理限养区内的养殖户10家、生猪2378头;清理多宝水库库区禁养区内养殖户18家、生猪3850头,如期完成省挂牌督办整治任务,顺利通过省验收组的现场验收。

加大力度,督促指导丰顺县进一步深化电声行业电镀企业环境整治和建立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严格对6家保留配套电镀车间废水处理设施验收把关,督促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借鉴先进管理经验,督促6家企业安装远程流量控制和自动采样设施,指导丰顺环保局建成监控信息平台,实现市、县环保部门实时监控联网。通过环境整治和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既对企业污染治理和废水排放实现了有效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又促进了丰顺县电声行业优化发展,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融合并进。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把环评审批关。

1、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报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规划环评。

2、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认真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目录和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环保审批“四个决不”有关要求,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强化环评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持做到“三不”,对生态破坏大、环境污染重、环境敏感的项目,不管投资多大、产值多大,都坚持原则,敢于说“不”;在招商引资项目洽谈阶段,做到提前介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利于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项目,提前说“不”;在拒绝项目的时候,有理有据,引导项目另址建设,善于说“不”,努力做到“少说不行,多说怎样才行”。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审批项目提质增速。项目环评文件报批和批复文件统一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和领取,在原有审批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速。同时还将审批流程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杜绝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漏洞。

4、加强环评机构管理。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环评机构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制订了《梅州市环评机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5、组织开展工业园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目前,梅州高新区梅县(扶大)园、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顺利完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获得认证证书。

据统计,2011年,全市共审批项目730个,否决29个项目,环评审批执行率100%,共受理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330个。

环境监测

完成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水质、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等例行监测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梅江长沙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对各县(市、区)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委托监测、污染减排比对监测、污染源现状调查监测、污染纠纷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等监测工作。据统计,全年共出具监测报告900多份,取得有效数据12万多个。

环境事故应急能力

防控并举,注重规范,切实抓好环境应急工作。一是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基础工作。重点做好环境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明确环境应急平台体系数据库的构成与内容。二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尾矿库、工业园区的环境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三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快速成功处置了发生在梅江区城北镇群益村相公亭的一起货车侧翻造成柴油、机油泄漏污染群益水库和汕梅高速丰顺北斗路段7.12交通事故羧基丁苯泄漏的突发环境事件。

污染减排

1、精心谋划,制定减排规划和计划。召开“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座谈会,全面部署“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梅州市“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同时对我市2011年污染减排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了《梅州市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测算分析研究,明确我市“十二五”环境容量。多次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环保局和市环保局科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十二五”期间我市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目标等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和测算分析,提出最科学合理的控制目标和削减方法。

3、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一是督促各县(市)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成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和验收等工作,启动污水厂二期工程规划;进一步完善广州(梅州)工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管网,提高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形成实际减排能力。二是定期开展在线监控设施检查、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和数据有效。三是加强对火电厂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实施一月一巡查和季度比对监测,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数据真实有效。

4、配合发改、经信部门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快推进立窑水泥、小造纸等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5、整理完善污染减排台帐,为减排量得到国家和省的核定做好基础工作。

环境规划

编制完成了《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报告》、《梅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梅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明确了“十二五”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公众参与】

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

2011年,组织办复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满意率100%。

同时,协助完成《梅江河水保洁防污染议案》结案工作。配合做好汕头市人大代表来梅调研韩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前景与对策,省政协来梅考察韩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情况等工作。

环境信访

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运行管理工作。2011年8月前全面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专门的受理、调查和处理队伍,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正常运行。同时,规范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标准文明用语。

2011年,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674宗,其中市本级977宗,全部及时办结。按投诉渠道分,其中电话(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为主)1309宗,来信365宗,梅州民声869宗,来访131宗; 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环境宣传教育

一是努力构建环境宣教协同机制。制订《梅州市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2011—2015年)》和《梅州市2011年征求意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计划》,成立了梅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形成了环境宣教合力。全力推进环保宣传进镇村、进园区(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30多个试点的宣传任务,广泛深入宣传环境污染防治知识,环保理念和知识得到广泛传播。

二是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月活动。以纪念“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绿色经济崛起,倡导低碳生活、绿色消费,进一歩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保护的自觉性。开展了主题为“推动绿色崛起,共建幸福梅州”的“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举行绿色骑行活动、环保承诺签名活动和环境保护咨询活动。组织全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环保进万家”社区环保宣传活动,悬挂环境保护宣传挂图,张贴环保宣传标语,派发环保家庭手册、环保宣传折页和《梅州环保》等宣传资料,引导市民从使用环保袋、节约用水、合理使用电器等生活小事做起,过节能、低碳、环保生活。

三是认真组织环境新闻宣传。及时掌握研判社会舆情,积极应对环境新闻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政府公众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十一五”环保工作成效、经验和“十二五”环保工作新思路、新举措,长潭、多宝水库、梅州经济开发区等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和成效。制作、播放环保专题新闻、环保执法检查系列短片、环保公益广告,编辑出版《梅州环保》刊物6000多份向向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市五套班子机构和市直有关单位、企业会员单位和广大市民免费赠阅。

四是着力抓好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鼓励市级绿色学校申报省级绿色学校,对第一至六批“广东省绿色学校”进行复查以强化绿色学校的创评管理体系,协助组织评审申报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的单位,组织绿色学校参加环境小记者项目新闻作品大赛等活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环境教育进一步深化。2011年,梅江区鸿都小学、兴宁市实验中学、平远县城南中学获评第七批“广东省绿色学校”。

五是积极组织参与节能宣传月活动,开展“低碳体验日”活动,协助做好创卫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