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考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拟定了《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1日
电子邮箱:mzstgfzx@meizhou.gov.cn
通信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科技科(收),514000。
联系电话:0753-2390101,联系人:卢傲君。
附件: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