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加强住所在梅州市的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环评编制单位从业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我局于9月24日—25日对住所在梅州市的环评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评价信用平台登记住所在梅州市的环评编制单位共8家,分别是广东晨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标诚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广东中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港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广东一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登记情况、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控制情况、编制队伍能力建设情况、环评档案管理情况等4方面。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全市各环评审批部门要严厉打击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惩治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维护环评市场秩序。建设单位参考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公布的环评编制单位从业业绩、人员队伍、失信记分等情况,自主择优选择技术单位。
二是各分局负责将此次通报情况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的环评编制单位,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对照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重视业务知识培训,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环评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照相关技术导则、规范等要求开展环评业务,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水平,进一步提高环评质量,坚决杜绝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行为;提醒编制单位在信用平台上及时变更信息或者解绑人员,确保不再出现未开展环评编制业务但信用平台依旧可查的情况。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