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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27 09:09: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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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

2024年11月25日

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平远县石正镇潭头村乌石涌,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1'12.64",北纬24°29'55.4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

关于平远县园区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