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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内东江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地市上解部分)项目计划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1-17 16:52: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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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江区、兴宁市、平远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东江、北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东江流域 2023 年度水质及生态流量监测考核结果,下达我市2023年度省内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地市上解部分)1360万元。根据《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经市领导批准,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如下:

  2023年度省内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地市上解部分)项目计划表

序号

地区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1

市本级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州市东江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25年)

408

2

兴宁市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兴宁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680

序号

地区

实施单位

项目名称

安排资金

(万元)

3

平远县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平远县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209

4

市本级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

平远县应急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采购项目

43

5

梅江区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平远县排下水考核监测项目

20

合  计

1360

  在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须将项目的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同时,按照《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资环〔2023〕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按照实施方案时序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卢傲君,联系电话:0753-2390101)

  附件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梅州市东江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2025年)

资金类型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预算年度

2024年

资金需求

408万元

支出内容

采购一批办公设施设备,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编制规划,优化提升县级监测站建设能力等。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98号 )

总体绩效目标

加强东江流域环境监管能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完善设施设备

一批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过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东江流域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东江水质

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兴宁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类型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兴宁分局

预算年度

2024年

资金需求

680万元

支出内容

用于(1)罗浮水东江水质监测;(2)维护购置办公设施设备;(3)购买应急用车;(4)改造实验室,采购一批监测仪器、应急设备;(5)兴宁市乡镇跨界断面考核监测;(6)编制3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编制《兴宁市区宁江与合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8)畜禽养殖宣传、禁养区划分等。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98号  )

总体绩效目标

确保达到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激励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激励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完善设施设备

一批

质量指标

水质稳定性

达标率≥90%

水质考核断面年均水质

Ⅱ类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过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上下游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

推动实现

生态效益
指标

水环境质量

稳定达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平远县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类型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平远分局

预算年度

2024年

资金需求

209万元

支出内容

用于(1)改造实验室,采购一批监测仪器、应急设备;(2)编制固体废物风险评估报告;(3)省考柚树河热柘断面水质自动站灾后重建新选址用地“三通一平”工作;(4)2024年黄田水库水质自动站运维;(5)东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98号  )

总体绩效
目标

加强平远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提升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维护东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购置环境监测设备

1批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1套

水质自动站灾后重建选址建设

1处

黄田水库水质自动站运维

1年

主题宣传活动

1次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过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东江流域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平远东江流域水质

稳定达到Ⅲ类以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平远县应急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采购项目

资金类型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平远分局

预算年度

2024年

资金需求

43万元

支出内容

购买应急用车和特种专业用车共2部车。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98号  )

总体绩效
目标

加强平远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提升水环境监测监管能力,维护东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购置应急用车

1辆

购置特种专业用车

1辆

质量指标

项目质量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过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东江流域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平远东江流域水质

稳定达到Ⅲ类以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平远县排下水考核监测项目

资金类型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项目等级

二级项目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梅江分局

预算年度

2024年

资金需求

20万元

支出内容

平远县排下水考核监测支出费用。

政策依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环函〔2023〕98号  )

总体绩效
目标

完成平远县排下水(寻乌交接)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平远县排下水(寻乌交接)考核断面水质监测

每月1次,共12次。

质量指标

监测质量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按期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

不超过预算




社会效益
指标

东江流域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平远东江流域水质

稳定达到Ⅲ类以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