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现对纳入我市2025年度生态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共10家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
公示期间,欢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个人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环境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2336348,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环境监控中心506室。
特此公示。
附件:梅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2025年度正面清单企业名单.xls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