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粤环发〔2024〕2号).pdf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