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梅州市市直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岗位代码2025001080825、2025001080826
梅州市兴宁市兴南大道北297号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3251488。
(二)岗位代码2025001080827
梅州市平远县平远大道中192号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8898963。
(三)岗位代码2025001080939
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镇山路108号市生态环境局蕉岭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53-7884829。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
(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递补资格审核
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留意我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