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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广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01 11:09: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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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

高速公路(广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23号

2025年7月1日

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起于平远县大柘镇西北侧径门口,设置枢纽互通对接已建成通车的济广高速公路,路线终于平远县差干镇湍溪村雷打潭附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梅市环审〔2025〕23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至福建武平高速公路(广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