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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09-02 10:05: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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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39号

2025年8月26日

梅州市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江区东升工业园梅州市庆运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4 号厂房第一层

2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丰顺经济开发区扩区 (电镀、线路板片区)电镀片区工业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40号

2025年8月26日

广东丰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丰顺县埔寨镇茅园村丰顺经济开发区

3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市金绿鸽业有限公司种鸽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41号

2025年8月26日

梅州市金绿鸽业有限公司

兴宁市龙田镇羊岭村岭背二农场

4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宁市宇锋农牧肉联 食品有限公司屠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42号

2025年8月26日

兴宁市宇锋农牧肉联食品有限公司

兴宁市新陂镇福丰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

梅市环审〔2025〕39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剥锡废液回收处置再利用及危险废物收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

梅市环审〔2025〕40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丰顺经济开发区扩区(电镀、线路板片区)电镀片区工业污水处理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

梅市环审〔2025〕41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市金绿鸽业有限公司种鸽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

梅市环审〔2025〕42号   兴宁市宇锋农牧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屠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