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检查任务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1 | 开展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专项检查 |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 关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 机动车维修行业 | 现场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 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 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1次 | 2-5月 |
2 | 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 | 对管辖内的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全市畜禽养殖 | 现场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 1次 | 2-6月 |
3 | 开展梅州市生猪养殖企业交叉执法检查 | 对管辖内的畜禽养殖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 全市生猪养殖年出栏5000头企业 | 现场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 1次 | 3-4月 |
4 | 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 | 排位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落实情况 | 全市排位许可重点单位 | 现场检查 |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 1次 | 6-8月 |
5 |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检查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1次 | 8-9月 |
6 | 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 对重点排位单位监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 有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 | 现场检查 |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八条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者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1次 | 6-11月 |
7 | 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检查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 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次 | 9-10月 |
8 | 开展新污染物使用企业的检查 | 对新污染物使用情况的检查 | 全市新污染物使用企业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1次 | 9-10月 |
9 | 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检查 | 对辖区内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1次 | 全年 |
10 | 开展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 对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 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1次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