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移除名单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13 18: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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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我局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24号)等规定和要求,发布了《梅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梅州市梅县区捷嘉电子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相关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其排污登记已于2024年11月15日注销。经2025年1月23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厂区大门已关闭,现场无生产迹象。现将该企业从《梅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移除,予以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