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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第一季度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案件情况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03 16:08: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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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第一季度,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查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案件两宗,案件简要情况如下:

  一、平远县长田镇黄**无许可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案

  2023年12月5日上午,蕉岭县公安局押解嫌疑人杨**到长田镇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长田拌和站现场指认。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平远分局(以下简称“平远分局”)按照现场指认情况,进一步调查询问,犯罪嫌疑人黄**交待在平远境内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共四个点位。

  为明确倾倒的固体废物的属性和总量,平远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2024年1月31日,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属性鉴别报告显示:现场倾倒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报告显示:倾倒的危险废物总重约710.39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月2日,平远分局对此案立案调查,3月8日,将案件移送平远县公安局,并到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丰顺县埔寨镇埔北村胜光倾倒固体废物案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丰顺分局(以下简称“丰顺分局”)按群众反映的线索于2024年3月14、15日到丰财砖厂固废仓库边的山顶调查。现场表面堆放的固废约70吨,疑似为经压滤机压滤后的工业或生活污泥。

  为防止倾倒的固体废物持续污染生态环境,丰顺分局将现场堆放的固体废物转运至仓库暂存,并对固体废物和现场土壤进行快筛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多项重金属指标均未超标。目前,丰顺分局正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