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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11-11 09:31: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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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4〕 18号

2024.11.7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迁改起点位于原管道MZFS354号桩北侧,终点位于原管道MZFS358号桩北侧。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

梅市环审〔2024〕18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