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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4000吨微细电磁线技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18 19:14: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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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4000吨微细电磁线技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10号

2025.3.18

广东金雁电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广东省兴宁市叶塘镇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科创路与S225线交界处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 

梅市环审〔2025〕10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4000吨微细电磁线技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