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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30 17:31: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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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16号

2025.4.23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拟建变电站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线路位于梅州市平远县、梅县区境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梅市环审〔2025〕16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