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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7-16 11:52: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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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市环审〔2025〕27号

2025年7月11日

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广梅产业工业园官铺产业基地6号厂房二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梅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梅市环审〔2025〕27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梅州高新区梅州市海胜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包装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