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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15 11:49: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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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平远110千伏理塘输变电工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新建变电站站址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梅州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站址距石正镇中心约3.8公里;输电线路位于梅州市平远县、梅县区境内,间隔扩建变电站(220kV富远站)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田心村南方800米。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变电站工程

(1)新建110千伏理塘变电站;

(2)对侧220千伏富远站本期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2.线路工程

(1)110kV富西线解口入理塘站线路工程

(2)110kV富远至理塘线路工程

(3)110kV县西线、帅长线改接工程

一、施工期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影响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优化塔基选型,选择适宜的基础型式,减少塔基区永久占地,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便道、牵张场等临时用地,避开植被密集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场地进行积极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使用功能;(2)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及时清理,根据原地貌情况,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做好土地恢复或复垦工作;(3)输电线路牵张场和施工临时便道等尽量利用现有平地、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和树木之间的空地,牵张场、施工场地选择地势开阔平坦的区域,施工结束后积极恢复原有地貌,按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4)对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2、动植物保护措施:(1)变电站及线路施工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2)工程施工结束后,积极开展覆土绿化,及时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3)在线路杆塔设计施工阶段,在杆塔塔顶处设置防鸟刺、小风车等用以驱赶沿线鸟类,尽量避免鸟类伤亡,减少对沿线动物的影响;(4)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2)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挡土墙、排水设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有利于施工完成后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在场地土石方回填前,在填方坡脚处用编织土袋砌成拦挡墙,防止松散土方滑落;在填方坡脚及临时土堆的编织土袋挡墙外及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土质排水沟,以排除从坡面及站内汇集的雨水;(3)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挡,临时堆土应在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临时堆土应在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4)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5)施工区域的可绿化面积应在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减小项目施工扬尘污染影响;2、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部位、控制措施,并将列入工程造价的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用于扬尘污染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等,不得挪作他用;3、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4、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单、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单位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5、在施工工地配备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人员,按日做好包括覆盖面积、出入洗车次数及持续时间、洒水次数及持续时间等内容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情况记录;6、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按照有关规定排放建筑废弃物,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7、在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清晰监控车辆出场冲洗情况及运输车辆车牌号码,并与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联网;8、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不得污染道路路面;9、按时对作业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超过3个月不作业的,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0、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按照规定配备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11、施工工地内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进行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渣土和散装物料应当及时清运,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12、土石方工程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进行作业时,采取洒水、湿法施工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3、运输建筑土方、建筑垃圾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方式运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工程(1)在不影响主设备区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施工组织,在变电站用地范围内先行修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施工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2)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将施工期废水排入附近水体;(3)不得在水体旁设置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合理的截、排水沟;(4)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

在采取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后,变电站施工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输电线路工程(1)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2)塔基主要采用开挖方式施工,不会对水域产生扰动,最大限度的避免了对水环境的破坏;(3)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地表水体,并对堆土进行拦挡和苫盖;(4)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5)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季施工。

(四)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午间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2、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施工设备合理布置;3、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4、应尽早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5、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对于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乱弃;加强车辆保养,防治产生漏油事故,机械出线漏油事故有要立即停工进行检修,严禁继续作业。2、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少量的余方可在基础回填后的开挖范围内制作防沉降垫层,既保证挖填平衡,也有利于生态恢复又可控制扰动范围;拆除产生的废旧导线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3、变电站施工区域比较集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后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线路施工属于移动式施工方式,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二、运营期

(一)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变电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本工程架空线路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对区域植物资源造成系统性影响。

(二)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变电站站内敷设接地网,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感应影响;2、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3、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4、线路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5、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增大架空输电线路与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6、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加强对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2、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3、设备选型阶段,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4、变电站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5、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

(四)运营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定期清掏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输电线路运营期无污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五)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规定,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本工程拟于站内西南侧建设一座有效容积28m3的事故油池,单台主变压器油重量约为20t,换算(20℃时,ρ=0.895g/cm3)得出体积约为22.3m3,当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回收处理,不在站内暂存。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排放。

(七)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站内设置容积为28m3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装置;②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理。③设置消防设施。

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