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路工程 ①220kV长畲甲线增容改造工程 220千伏长沙至畲江甲线进行增容改造,新建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2.4+0.7)千米(0.7千米预留改造后的敬帅乙线使用),新建22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3千米(其中一回路预留改造后的长畲乙线使用),新建22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19.4千米(其中一回路预留改造后的敬帅乙线使用)。更换原线路(220千伏长畲甲线、220千伏敬帅乙线同塔)双回导线为耐热导线长约2×5.8千米(其中一回预留改造后的敬帅乙线使用),更换原路线路单回路导线为耐热导线长约1×4.9千米。220kV长畲甲线共新建铁塔70基。 ②220kV长畲乙线增容改造工程 220千伏长沙至畲江乙线进行增容改造,新建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1×13.2千米,更换原线路单回路导线长约1×1.5千米。更换原路线路单回路导线为耐热导线长约1×14.9千米。利用220千伏长畲甲线增容改造工程预留单回路线路长约1×2.3千米。220kV长畲乙线共新建铁塔62基。 2.拆除工程 拆除原220千伏长畲甲线/敬帅乙线同塔双回路线路长约2×24.0千米,拆除原220千伏长畲甲线单回线路长约1×8.3千米,拆除双回路铁塔48基,拆除单回路铁塔10基; 拆除原220千伏长畲乙线单回路线路长约1×29.0千米,拆除单回路铁塔57基。 | 一、施工期 1. 施工期声环境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3)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时段以及夜间施工。(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并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高噪声动力机械设备放置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等,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5)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小装卸时产生的噪声。 2. 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予以落实,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2)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3)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的车辆,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4)线路工程施工时需设置围挡。(5)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6)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覆盖。(7)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8)施工单位应制定针对性扬尘防治措施,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3.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砂池、隔油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须做到文明施工。(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3)施工期做好水土流失措施,设置截水沟等,施工单位通过施工管理,协调好施工程序和施工步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雨季施工,雨天尽量减少开挖面,减少堆土裸露的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4)项目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结合塔基附近地形地质条件,尽量减少饮用水源保护区邻近塔基基础开挖量,控制开挖范围和施工范围,减少地表径流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6)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在塔基靠近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侧的施工区边界设立截流沟及沉淀池,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2)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进行消纳,生活垃圾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3)建筑废弃物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施工单位应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4)隔油池油渣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5)拆除旧线及杆塔材料等相关配件作为闲置设备运送至建设单位指定仓库备用。 5.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量减少农田占地,并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场地进行积极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使用功能,对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开展复绿。(2)施工单位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措施。(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围挡、排水设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挡,临时堆土应在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5)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使施工临时占地可绿化面积范围内植被得以恢复,防止水土流失。(6)施工过程中,施工营地、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应当远离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6. 一般生态空间保护措施 优化塔基设计减少占地,增加杆塔呼高,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梅县区、梅江区一般生态空间内采用前沿技术进行输电线路导线的架设,减少沿线通道的开辟和植被的砍伐。 7. 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环境保护措施 7.1避让措施 (1)在输电线路塔基选址建设中,应综合考虑塔基的规模、高度、塔基定位等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最大程度减小工程建设对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区域的不利影响;(2)塔基应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塔型应减小空间体量,配合植被修复,避免砍伐树木;(3)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内布置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塔基施工范围,禁止随意扩大塔基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已有乡村道路、林间小道和运维道路,减少新开辟临时道路;(4)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同时禁止在夜间和动物活动高峰期(晨、昏)施工。 7.2缓解措施 7.2.1设计阶段减缓措施 (1)在满足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范围内的杆塔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采用高跨设计经过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以减少永久占地对林木的砍伐;(2)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范围内塔基基础施工优先采用扰动最小的挖孔基础;避开雨季,并在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的塔基使用窄基铁塔,加大与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的直线距离。(3)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段空中架线选择无人机等环境友好型施工工艺。(4)尽量利用已有乡村道路、林间小道和运维道路,减少新开辟临时道路,在山丘区坡度较大或植被覆盖度较好的林区,可采用施工索道运输材料,减缓因修施工道路引起的水土流失及树木砍伐,条件不允许的区域可设人抬便道,采用畜力和人力运输,有效减少土石方开挖和扰动地表面积,减轻对线路沿线植被的破坏。 7.2.2施工期减缓措施 (1)生态系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注意对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内生态系统的保护,尽量减少林地占用。项目占用林地的,应按相关法规要求,办好林地占用手续。 (2)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①在项目开工前,明确施工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确认征地范围内是否存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②在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内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用已有道路或林间小道以及已建输电线路的巡检道路;③导线架设采用无人机放线或张力放线,避免更换线路对下方植被、动物生境和水体造成直接扰动和破坏;④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内塔基区施工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区域围栏,将施工范围限制在规划范围内;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乱砍滥伐”,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 ⑥尽量避免使用松木制品的建筑和施工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必须有产地检疫证明; ⑦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产生的焊条、防腐材料、包装材料等,要及时收集运离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对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造成污染; ⑧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防护。 (3)动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聘请本地林业管理站的技术人员对周边进行一次详细普查,明确施工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同时进一步确认工程永久占地内是否存在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②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③施工时,应严禁施工人员误入施工区外的林地,避免对生活于此的动物产生惊扰;④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对高噪音的施工设备必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音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音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文明施工; ⑤为了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禁止在夜间和正午进行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加强施工管理;⑥在进入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路段设置警示牌和宣传牌; ⑦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生存环境的破坏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7.2.3恢复与补偿措施 对于工程占用土地需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恢复植被,重点做好施工期的水土保护、裸露地和边坡地复绿等生态恢复工作。对于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业主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 7.2.4管理措施 (1)建设单位将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施工和监理合同中,以合同形式明确施工和监理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在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内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或从事与施工活动无关的活动;(3)加强防火宣传;(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二、运营期 1. 电磁影响防治措施 (1)架空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警示居民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新建建(构)筑物,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其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2. 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2)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处尽量采取抬高架线高度等措施,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3. 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没有废水排放。 4. 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没有废气排放。 5. 固体废物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 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不会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输电线路周边绿化进行养护。加强对线路运行操作、维修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指南,禁止捕杀鸟类、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行为。 7.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输电线路工程,项目建成投运后无废变压器油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