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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关于拟对梅州高新区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高端智能绣花机智能智造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梅州高新区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高端智能绣花机智能智造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5-10-23 11:13: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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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梅州高新区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高端智能绣花机智能智造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高新区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高端智能绣花机智能智造生产

线新建项目

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万宝大道以东

广东卓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宝轮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于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万宝大道以东投资建设高端智能绣花机智能智造生产线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2000台电脑绣花机。项目占地面积为54299m2,建筑总面积为52109.73m2,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年运行286天,实行2班制作业,每班工作11小时,劳动定员300人,其中280人厂内食宿。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机加工废气、喷砂粉尘、刮灰打磨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食堂油烟。

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龙门激光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颗粒物)、机加工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无组织排放。刮灰打磨废气(苯乙烯、苯系物、臭气浓度、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喷枪清洗、喷漆、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NMHC、TVOC、苯系物、臭气浓度)及危废暂存间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DA006)排放。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NMHC、TVOC、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NMHC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专用管道进行收集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炉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外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DA007),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每15天更换一次,每年更换约19次,更换量约为237.5m3/a,统一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混凝沉淀+A/O”工艺)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分别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者后,分别通过DW001、DW002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含切削液金属屑、废砂纸、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浮油及油泥、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材料、喷枪清洗废液、废抹布/手套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焊条、焊渣、集尘灰、废包装材料、喷砂过程废砂等,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储存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化学品仓库、喷淋废水贮存区等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废物暂存区、生产区域、仓库,一般废物暂存区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处理,厂房铺设钢筋混凝土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车间地面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内部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材料涂层。其他区域均采用一般地面硬底化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或化学品泄漏、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等。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有:加强废气、废水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废水治理设施管道、废水池采用防腐防渗措施;设置一个221m3的事故应急池,当喷淋塔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发生泄漏时,通过集液坑或围堰收集,再利用应急泵和软管将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贮存间、化学品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设置漫坡、地面设置截流沟等;当发生火灾事故和泄漏事故时,消防废水和泄漏废液通过地表径流进入雨水渠,将总排放口闸门关闭后,事故废水自流进入事故应急池,可有效防止火灾爆炸和泄漏事故的废水进入附近地表,避免对水体和土壤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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