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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梅州市环保能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现将项目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3-6133820(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窗口)
传 真:0753-61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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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1407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