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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28 18:58: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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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梅调研指示精神,锚定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加快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强化协同治理,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推进氮氧化物排放重点企业协商减排和涉VOCs储罐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企业整治提升;全面完成全市61家用车大户的入户检查和6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全覆盖现场检查;在春节期间严格部署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持续强化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有效遏制污染天气势头。2024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5%,名列全省第二,PM2.5平均浓度为18.2μg/m³。

  (二)狠抓重点攻坚,水环境质量实现三个“100%”。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动重点断面达标。坚决落实市委畜禽养殖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专项巡察整改,清退禁养区畜禽养殖业,逐步规范禁养区外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行。通过合力攻坚,我市重点断面水质逐步改善。2024年1—12月,梅州市16个省考(含8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和达标比例均100%;23个省级(含15个国家级)水功能区考核断面达标比例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均保持在Ⅲ类以上。

  (三)坚持源头治理,土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落实《梅州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抓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简化、优化非工矿建设用地调查流程,全年80宗重点建设用地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评审。全市土地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措施完成比例均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

  (四)强化示范打造,“无废城市”建设提级加速。“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通过省级评估。印发实施《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4—2025年)》,从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活源固体废物回收处置三大方面推进“无废城市”提质增效工作。拓宽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途径,基本建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贮运网络体系。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五)提升监管效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库,充实专家38名;完成五华河、蕉州河等6条重点河流的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对宁江、石窟河、梅潭河等3条河流开展桌面推演;成功举办梅江干流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实战演练。联合十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意见》,启动案件实现了重点领域全覆盖。

  (六)服务中心大局,苏区融湾生态要素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助梅融湾措施,明确省级统筹协调解决梅州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支持梅州按照西部地区标准申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硬举措。进一步提升园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丰顺园和广梅园扩园规划环评获省批复;切实以改革创新盘活环境资源要素,指导东升工业园建立环境资源要素动态管理台账,有效保障一批优质项目落地。2024年,全市环评审批项目174个;为47个建设项目保障了总量指标需求。

  (七)聚焦头号工程,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力服务市“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力度,新增完成1498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9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完成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八)坚持真抓实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全力推进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小水电整治、违法违规占用林地问题整改等部分重点任务已取得初步成效。

  (九)提升宣教广度,全市保护生态环境氛围更加浓厚。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日,广泛开展环境宣教活动。指导4家单位申报2024年“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1个项目入选“‘环保有你’——2024年广东省优秀环保公益项目培育行动”项目。组织开展梅州市青少年生态文学创作活动暨生态环境知识竞赛;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广东省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26名师生和1所学校获得表彰,我局荣获优秀组织奖。电台专栏节目“绿色有约”反响热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示范建设,进一步擦亮梅州绿美发展新名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打造“美丽”系列。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指导蕉岭和丰顺县认真打造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标杆;积极开展美丽园区建设。配合打造绿色低碳“美丽全运”。加强“美丽梅州”建设宣传工作。推动“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打造“无废城市”山区样本。

  (二)拧紧责任链条,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梅州市关于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更有力地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重点工作。

  (三)强化达标攻坚,全面夯实生态环境质量基础。对标省、市下达的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治理各项指标任务,强化“硬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自然保护地保护与修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等重点工作,夯实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基础。科学编制我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积极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

  (四)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有效路径,强化实体经济发展的环境要素保障,科学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调整,以开展扩园规划环评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加快全域全面“融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五)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推动央督、省督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协调打通堵点难点,按期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根据相关问题的整改目标和路线,建立定期调度机制,严格督促落实;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严防已办结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