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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直属单位 
直属单位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1.负责对园区和园区范围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2.监督实施产业园区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管理办法;3.组织编制和实施园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环境保护目标;4.组织、指导园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5.协助对入园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6.协助调查处理园区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园区环境污染纠纷。
( 联系电话:0753-2260081)
梅州市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1.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年度减排计划方案;2.拟定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3.承担全市污染减排指标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对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进行核定或确认;4.组织全市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工作;5.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6.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7.组织编制环境统计年报、季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向市政府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环境保护数据等。
( 联系电话:0753-2390101)
梅州市环境信息中心(宣教中心):
1.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2.负责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生态环境公众网站的建设、维护管理及环境信息发布工作;3.承担国家环保专网系统、省环保系统协同办公平台系统、市生态环境局政务0A系统、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等网络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260399)
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承担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为政府的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推广环保新技术,为治理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服务;3.开展环境规划、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为政府和社会的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和服务。
( 联系电话:0753-2257001)
梅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1.承担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核工作;2.承担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査工作;3.承担环保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咨询工作;协助市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
( 联系电话:0753-2330653)
梅州市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
1.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严控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情况, 进口废物在境内加工处理和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跟踪;2. 承担固体废物在进口、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及加工利用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3. 承担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以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4. 负责全市放射性废源收贮的协调工作;协助处置因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联系电话:0753-226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