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7号)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由本局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或由本局制定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1日前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1. 联系电话:0753-2227918
2. 电子邮件:mz2227918@163.com
3. 信函:梅州市梅江区江北剑泰路18号梅州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
梅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