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体质监测是政府为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一定区域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统一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工作。根据《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广东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求,梅州市体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省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充实完善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
(二)为《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广东省体育强省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中关于城乡居民体质水平的发展目标的阶段性评估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
(三)为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服务。
(四)推动各县(区、市)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建立各县(区、市)国民体质与健康监测数据库。
二、组织领导
成立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小组,梅州市体育局群体科负责协调、统筹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实施工作。
(一)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小组
组 长:李新海 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仁发 市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成 员:李虹洪 邹志雄、熊谦、张幸汝、邓超麟、梅县区、梅江区、兴宁市、五华县、大埔县分管群体工作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上述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拟制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除完成本方案要求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任务外,还应按照可构成独立样本的技术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完成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2.组建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监测工作;
3.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协调合理安排使用监测器材,协助各县(市、区)组建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5.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6.审核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计划和监测数据及监测结果。
7.完善和管理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及相关资料档案。
8.验收、汇总我市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按规定上传数据,并连同数据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二)上述五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的任务
1.拟制本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组建本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组织开展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4.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5.上报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数据。
(四)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每队至少拥有15名以上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统一提供的体质监测器材或其他符合国民监测工作开展要求的设备;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79周岁的广东省公民(不含7-19周岁人群),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79岁)三个年龄段。
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无运动禁忌症,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基本的运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正常。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个地市每一年龄组抽样30人,总样本量为480人。
城镇幼儿是指本人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本人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20~24岁、25~29岁、30~34岁、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六类样本共计48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50人,总样本量为2400人。
农民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在城镇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5岁为一个年龄组(60~64岁、65~69岁、70~74岁、75~79岁),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30人,总样本量为48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城镇一年及以上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居住和生活在农村一年及以上的老年人。
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样本量合计为3360人。
(三)抽样原则与方法
1.抽样原则
(1)样本要对各县(市、区)有代表性,即各县(市、区)独立构成样本总体,为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各县(市、区)监测样本采集必须在所辖范围内二个街道及二个乡镇完成。
(2)科学性和节约化原则,保证抽样的科学性的基础上,以最少的样本量作为本次的监测对象。
(3)长期稳定性原则,参加抽样的区县一级相对稳定,抽样点的抽取必须能够满足今后定期监测需求,抽样点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
(4)监测样本必须严格按照样本代表属性抽取,监测点抽取要按照样本类别进行科学划分,不得随意变更样本类别。
2.成年人抽样方法
以地级市为初级单位,在全省21个地级市等量抽样,每个地市成年人抽取2400例,监测样本分为乡村、城市体力劳动者和城市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每个地市从所辖地区抽取的2个区代表城市样本(城市体力劳动者和城市非体力劳动者样本必须从这2个区范围内抽取),2个县代表乡村样本(乡村样本必须从2个县范围内抽取)。监测样本需按照样本类别和数量平均分配至抽取的区、县,按照样本分配情况在抽样区、县抽取相应的单位进行数据采集工作,各类人群样本抽样原则如下:
(1)乡村样本监测数据的采集必须以村委会为抽样单位,对抽中村委会的常住居民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城市体力劳动者样本监测数据采集必须以工厂、厂矿以及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部门为抽样单位,对抽样点的职工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3)城市非体力劳动者样本监测数据采集必须以政府、企事业单位、居委等从事非体力劳动为主的相关部为抽样单位,对抽取监测点的职工或常住居民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3.幼儿和老年人抽样方法
(1)乡村幼儿样本监测数据采集必须以抽样县的乡镇幼儿园为抽样单位,城市幼儿样本测数据采集必须以抽样区的城区幼儿园为抽样单位,对抽取幼儿园的幼儿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乡村老年人样本监测数据采集必须以抽样县的村委会为抽样单位,城市老年人样本监测数据采集必须以抽样县的居委会为抽样单位,对抽取的村(居)委常住居民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五、监测内容
坚持国民体质监测的科学性、可行性、兼顾延续性、可比性,须与2020年保持一致。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具体检测指标如下:
检测指标
注: ● 表示该年龄组检测此指标。
六、监测经费
承担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的地市及县(区)应从地方财政或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使用2019年由省体育局统一配发的监测器材和“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电子数据登录书系统”进行测试及上报数据。
八、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1.2021年5月,下发《2021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2021年5月底前,我市制定并向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报送本地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监测网络、监测队队数及人数、培训时间、监测时间、器材维修更换、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详细内容)。
4.2021年5月底前,完成本市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测试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
1.承担任务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等情况,在此期间内自行确定测试时间,并按计划完成本县(区、市)所承担的监测任务,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将通过“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全程监控。
2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
3.省体育局根据各地市的测试时间,组织人员到测试现场进行检查、督导。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做好对本辖区内各县(区、市)工作检查、监督工作。
4.2021年10月31日,各县(市、区)完成采集及上报工作。
九、工作要求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一)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是政府部门制定决策以及考核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地方财政或本级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以监测工作为契机,宣传科学健身理念、知识和方法。
(四)重视国民体质监测队伍建设,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为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奠定良好基础。
(五)承担任务的县(区、市)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抽样原则认真组织监测工作,各监测组别的样本数量必须达到要求,否则将影响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严禁弄虚作假,篡改数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质监测工作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十、2021市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梅县区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梅江区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兴宁市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五华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大埔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