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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体育局 体育产业 关于开展2024年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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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22 16:14: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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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政策,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现开展2024年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2024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指南》(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本奖励申报将通过“粤财扶助”梅州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开展,未注册的单位应按指引进行注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梅州市体育局

      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体育局经济科范俊杰,2280861;

  “粤财扶助”梅州技术支持,2122836。

 

 2024年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指南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2〕24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落实体育产业发展奖申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依法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2022-2024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体育服务业企业。

  (一)注册在梅州市的职业足球俱乐部,2024年首次实现冲超、冲甲、冲乙。

  (二)对开展足球、马拉松、徒步等体育类赛事、培训业务,且当年经济社会贡献 100 万元以上的社会运营机构,给予其当年营业净收入增量×6%的奖励,且以不超过其当年对本市经济社会贡献增量的 60%为限。

  二、支持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足球职业赛事晋级奖励

  对首次实现冲超、冲甲、冲乙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分别奖励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本奖励不受申报对象对本市经济社会贡献总额及就业人数限制。

  该奖励由市体育局直接认定。

  (二)体育竞赛表演培训奖励

  对开展足球、马拉松、徒步等体育类赛事、培训业务,且当年经济社会贡献 100 万元以上的社会运营机构,给予其当年营业净收入增量×6%的奖励,且以不超过其当年对本市经济社会贡献增量的 60%为限。

  为体现“稳就业”政策导向,奖励对象就业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际就业人数不少于50人的,奖励按规定标准计付;实际就业人数少于50人的,按每少1人奖励标准降低0.4%计付,实际奖励标准=规定标准×〔1-(50-实际就业人数)×0.4%〕。

  “体育产业发展奖”为与经济社会贡献挂钩的奖励。奖励资金来源按照《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若企业符合多个奖励项目的,限制条件按照《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足球职业赛事晋级奖励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确认晋级和已参加下一年度足球职业赛事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体育竞赛表演培训奖励

  1.《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请书》(2025年版);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能体现2023年度、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统计报表和税务报表;

  5.企业按入库期为2023年度、2024年度完税证明;

  6.能体现企业2024年12月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人数的汇总表或证明表。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18:00,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登陆“粤财扶助”梅州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按指引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按申报项目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推荐单位初审

  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初审应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把关:申报企业近3年内(2022-2024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否有申请或获得过2024年度其它市级财政奖励项目(如发改部门鼓励类产业企业专项补助等);核实申报奖励金额等。

  (三)市级部门审核

  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市体育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审核不通过,退回企业修改,逾期未修改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结果公示

  市体育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梅州市体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市体育局将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该企业资金奖励资格。

  (五)资金拨付

  市体育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奖励资金拨付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挪用、挤占、截留扶持奖励资金,如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出具虚假材料或凭证、骗取扶持奖励资金,违背承诺事项,拒绝配合检查,一经查实,市体育局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取消该单位的申请资格,支持奖励金额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如数退还;

  2.将申请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申报指南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体育产业发展奖申请书(2025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