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体群〔2020〕12号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下属各单位,市级体育协会:
《梅州市公共体育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试行)》,业经梅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本辖区公共体育场馆做好开放和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梅州市公共体育场馆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实行)
一、适用范国
对外开放的各类公共体育场馆(游泳池除外)
二、制定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厂矿、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工作的通知》、《梅州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一)各公共体育场馆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场馆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根据我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消毒、检查等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二)制定场馆有序开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场馆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管控”工作方案,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
(三)制定场馆有序开放应急预案。按照“一场馆一策”的要求,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强化安全观念。组织全员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培训教育,包含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等),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只是能力,切实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五)提高综合保障能力,扬馆开放前,重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须对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安全隐患排查。对场馆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合格后开放。
四、加强员工使康监测和管理
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ー”: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一)全面摸查员工状况。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近14天内行程,根据提前摸底情况对返工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全覆盖、零疏漏”,强化员工健康日监测制度。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员工进入场馆前须进行体温检测,落实员工健康台帐制度。如出现发热(>37.3℃)、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报告,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二)严格落实员工日常管理“四个不”,即不集中大型会议、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的活动。做好办公场所和值班生活休息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注意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开会及办公距离保持1.5米以上。
(三)应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设置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员工的隔离观察。
(四)加强个人防护。向上岗员工派发口罩等防护物品。督促员工做好正确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强化人文关怀,做好心理调适,分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量,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五、做好场馆防控工作
(一)场馆服务台每天至少消毒两次以上,服务台备有75%酒精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群众使用,不得在服务台存放过量酒精,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二)配备防护物资。各场馆要配备体温探测仪、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到馆群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保持场馆通风,在开放时间段全面开门、开窗、保持室内新鲜空气流通。
(四)加强消毒清洁工作,对场馆内公共服务区域、内部办公区、场地硬件设施、地面、墙壁、健身器材和公共用品用具等,确保开放期间每天不少于两次全面消毒。重点做好对外公共服务、卫生间等区域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适当增加消毒的次数。个人单独使用的体育器械须一用一消毒,一天全消毒。场馆入口处设置洗手台、配备洗手液等防护物品,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处理。
(五)加强设备管理。空调管理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进行有关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营管理。
六、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
(一)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类体育场馆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场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场馆总容量的50%,且人均距离不得少于1.5米,入场排队人均间距也不得少于1.5米,当人数达到控制上限时,启动“出一进一”措施,引导未进场运动人员在外排队轮侯,
(二)做好入场人员身份登记,实行入馆必检。各出入应在空旷处设置监测点,公示相关登记说明并安排工作人员作指引,现场登记指引时做好疏导,严禁聚集性活动,同时利用红外线测温仪或其他测温设备对群众测量体温登记造册。外地近期返梅人员进场活动。近期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应禁止进入,并及时与属地镇(街道)社区联系,劝导疑似患者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三)各类体育场馆参加健身运动的人员进入体育场地运动前及运动结東后(含休总区等待、在外排队轮候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开展休闲运动为主,禁止对抗性运动,禁止相互交流技术,并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四)各类体育场馆应加大健身器材的间隔(1.5米以上),做到专人专项器材。相对密闭、空气流通不畅、健身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应停止开放。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体育场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集性娱乐活动,禁止组织赛事活动。
(六)应加大场馆内巡查力度,对随意摘除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行为要进行及时劝诫,必要时可予以报警处理,切实维护场馆秩序
七、做好异常情况处置
(一)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与属地的防疫、公安、体育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二)发现员工、群众在场馆内出现疑似症状时,应当立即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及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送至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场馆应当依法依规立即关停相关场所或区域,按指引做好防控工作,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八、加强宣传教育管理
(一)场馆主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醒群众遵守相关防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场馆负责人应当密切关注各政府发布的最新动态,了解和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治措施。利用场馆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场馆有序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冠肺炎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开放秩序。
梅州市体育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