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服务质量,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梅州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及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7月10日前反馈至体育局经济科。(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锦曾 ,联系电话/传真:2280861。
邮箱:mztyjjjk@163.com。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66号梅州市体育局。
附件:梅州市经营性游泳场所及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梅州市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