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部门名称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清单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层级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时限(工作日)
特别程序的设立依据(法律、法规、通知等)
体育部门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市级
是
45
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如涉及大型公共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之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现场勘查以及听证会需4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