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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梅州市足球传统项目学校
(小学组)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6年4月23日至25日,在梅州市体育训练中心足球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梅州市体育局、梅州市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
梅江区鸿都小学、梅江区人民小学、
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梅县区丙村镇中心小学、
梅县区新城中心小学、梅县区程江镇中心小学、
兴宁市叶塘中心小学、兴宁市第一小学、
兴宁市刁坊中心小学、五华县第一小学、
五华县第三小学、五华县南山小学、
平远县第一小学、蕉岭县友邦小学、
大埔张云栽实验小学、丰顺县汤坑镇第三小学。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5年9月1日前在该校有正式学籍的小学生(含1月1日),并且学籍证明上的年龄与身份证年龄必须一致。
2、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
3、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并且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各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医院证明、保险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到时必须上交。
(二)报名、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于4月15日18时前将运动队名单送交市体育局竞训科。报名时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4人。名单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和当地体育局、教育局公章,报名时将运动员号码、球衣颜色一并报来。名单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2、报到:
报到时间:4月23日10时前;10:30联席会并进行抽签(地点待定);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各运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竞赛办法: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分组循环淘汰附加赛的方式。
3、比赛采用7人制,上、下半场各25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用4号球。凡报名队员均可替换上场,但一经换出,不得复入。
4、各队必须自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上衣要有清晰的号码,场上队长必须佩戴6公分以上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穿统一颜色的运动袜,一律穿帆布胶粒训练鞋,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5、计胜和决定名次方法: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中,每场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者0分,规定时间内成平局,直接以球点球(3+1)决出胜负,点球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按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首先按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再按相互比赛的净胜球数、进球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数、总进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中,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若规定时间内成平局,直接以球点球(3+1)决出胜负。
六、奖励办法:
冠军队授予奖杯一座,二至三名授予匾一块。
七、裁判员:梅州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八、经费:
梅江区鸿都小学、梅江区人民小学、梅江区城北镇中心小学、梅县区新城中心小学、梅县区程江镇中心小学由大会发给相应的训练补助。其他运动队在大会期间的食宿由市体育局负责。各队其他费用和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