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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体育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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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6-23 20:51: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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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局、蕉岭县文体旅游局:
  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粤体群〔2016〕49号)的规定,为给我市完成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测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为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体质监测任务。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市各地继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现将《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本单位的国民体质监测方案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具体时间、地点、测试单位报梅州市体育局群体科(mzquntike@163.com)。8月中旬派人到市体育局群体科领取数据登录书及宣传资料(联系人及电话:邹志雄2281182)。

  附件: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梅州市体育局
2016年6月23 日

附件

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粤体群〔2016〕49号)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省下达梅州的任务,并确保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国民体质监测任务,为省建立和完善我省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提供样本,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幸福广东指标的科学评价提供依据,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组织领导
  (一)成立“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和协调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办公室设在梅州市体育局群体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测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建立本地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三)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建新
  副组长:叶左权
  成 员:各县(市、区)体育局分管群体副局长、黄映霞
  谢巧荣、邹志雄、邓超麟
  三、监测网络与任务
  充分利用200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建立的监测网络开展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一)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制定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培训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人员;
  3、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4、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5、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数据登入书,将数据登入书报送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二)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任务。
  1、各县(市、区)要成立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机构,制订本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2、各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负责开展具体的体质测定工作;
  3、宣传监测工作,收集、整理、保存监测工作音像资料;
  4、检查、验收、汇总监测队送交的数据登录书,将数据登录书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三)监测队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组建15名以上并经培训合格的检测员(至少3名女性);
  2、配备市体育局下拨的体质监测器材;
  3、必须有医务保障,确保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四、监测对象与抽样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对象为3至69周岁的广东省国民,分为幼儿(3~6岁)、成年人(20~59岁)和老年人(60~69岁)三个年龄段。
  监测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发育健全,无先天、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瘫痪、聋哑、痴呆、精神异常、发育迟缓等),以及急、慢性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具有生活自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接受能力,具有基本的运算能力。
  (二)类别与样本量。
  1、幼儿分为城镇幼儿、农村幼儿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以每岁为一组,四类样本共计16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640人。
  城镇幼儿是指父母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镇的幼儿;
  农村幼儿是指父母拥有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幼儿。
  2、成年人分为农民、城镇体力劳动者和城镇非体力劳动者三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六类样本。以每10岁为一个年龄组(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六类样本共计24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960人。
  农民是指拥有农业户口、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员;
  城镇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体力工作的人员;
  城镇非体力劳动者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员。
  3、老年人分为城镇老年人、农村老年人两种人群,按性别分为四类样本。四类样本共计4个年龄组。每一年龄组抽样40人,总样本量为160人。
  城镇老年人是指拥有非农业户口,本人生活在城镇的老年人;
  农村老年人是指拥有农村户口,本人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
  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总样本量合计为1760人。
  (三)抽样原则。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本次监测的抽样点应以2010年监测时的抽样点为基础抽测样本,根据实际情况可微调或增补。
  五、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包括体质检测和问卷调查两部分。
  (一)检测指标。
  坚持监测工作延续性,保障数据的科学性、历史可比性的条件下,须与2010年保持一致。具体指标如下:

  注:●表示该年龄组测试此项目
   (二)调查问卷内容
  1、幼儿问卷
  (1)出生时体重
  (2)出生时身长
  (3)出生时胎龄
  (4)出生后四个月内喂养方式
  (5)父、母亲出生日期
  (6)父、母亲身高
  (7)父、母亲体重
  (8)父、母亲受教育程度
  (9)父、母亲职业类型
  (10)幼儿在家中的日常体力活动情况
  (11)是否上幼儿园
  (12)幼儿在幼儿园中的日常体力活动情况
  2、成、老年人问卷内容
  (1)受教育程度
  (2)职业类型
  (3)工作单位的性质
  (4)主要的工作场所
  (5)您所在单位(村)是否有体育锻炼补贴
  (6)居住场所或工作场所是否有公共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包括健身路径等)
  (7)通常情况下,您使用的交通方式和时间
  (8)通常情况下,您工作时的状态
  (9)通常情况下,您在闲暇时间的体力活动情况
  (10)是否患有下述疾病(经医院确诊)
  (11)过去一年中是否参加过体育锻炼
  (12)参加体育锻炼的频度
  (13)平均每次体育锻炼的时间
  (14)体育锻炼时的身体感觉
  (1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项目
  (16)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原因
  (17)影响您参加体育锻炼的障碍
  六、监测经费
  (一)省体育局从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二)各地市、县应从地方财政和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款用于实施本地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七、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统一使用国家体育总局或广东省体育局配发的体质监测器材。
  八、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6-8月)。
  1、2016年6月底前下发全市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实施方案。
  2、2016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向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上报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监测点、监测队人数、培训时间、检测时间、监测工作流程、经费落实情况等)。
  3、2016年7月底前,接收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下发的数据登录书,8月中旬发到各县(市、区)。
  4、2016年8月举办全市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培训班。
  5、2016年8月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各县(市、区)必须保障体质监测器材能够正常运转。
  (二)测定阶段(2016年9月-11月)。
  1、各县(市、区)根据市体育局测定时间表开展本区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以便组织人员到测定现场进行工作检查和技术指导。
  2、各县(市、区)按市体育局2016年国民体质样本量分布表开展测定工作,要求数据准确,有效。
  (三)汇总阶段(2016年11月-12月)。
  1、2016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数据汇总并连同原始登录书上报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2、2016年12月30日前,市完成数据汇总并连同原始登录书上报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
  1、2016年12月30日前各县(市、区)报送工作总结。
  2、2017年1月30日完成市国民体质测定工作总结。
  九、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为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五)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2016年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一、幼儿
  (一)城镇幼儿
  1.大埔县3-6岁,每一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 小计:160人。
  2.丰顺县3-6岁,每一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60人。
合计:320人
  (二)农村幼儿
  1.大埔县3-6岁,每一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60人。
  2.丰顺县3-6岁,每一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60人。
总计:640人
  二、成年人
  (一)城镇体力
  1.五华县30-39岁、40-49岁、50-5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20人。
  2.蕉岭县30-39岁、40-49岁、50-5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20人。
  3、20-2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40人、女40人)80人,小计:80人。


  (二)城镇非体力
  1.梅江区20-2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40人、女40人)80人,小计:80人
  2.梅县30-39岁、40-49岁、50-5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40人、女40人)各40人,小计:240人。
合计:320人
  (三)农民
  1.兴宁市30-39岁、40-49岁、50-5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20人。
  2.平远县30-39岁、40-49岁、50-5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各40人,小计:120人。
  3、梅江区20-29岁每十岁年龄段(男40人、女40人)80人,小计:80人
合计:320人
  总计:960人
  三、老年人
  (一)城镇老年人
  1、五华县60-69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40人。
  2、蕉岭县60-69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40人。
合计:80人
  (二)农村老年人
  1、平远县60-69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40人。
  2、兴宁市60-69岁年龄段(男20人、女20人)40人。
总计:160人

  2016年全市体质监测总抽样数为1760人。其中:梅江区240人;梅县240人;兴宁市160人;五华县160人;大埔县320人;丰顺县320人;蕉岭县160人;平远县160人。详见各县(市、区)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表。
  大埔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幼儿
(男)
城镇幼儿
(女)
农村幼儿
(男)
农村幼儿
(女)
小计
3周岁 20 20 20 20 80
4周岁 20 20 20 20 80
5周岁 20 20 20 20 80
6周岁 20 20 20 20 80
合计 80 80 80 80 320
  注:监测点代码09

  丰顺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幼儿
(男)
城镇幼儿
(女)
农村幼儿
(男)
农村幼儿
(女)
小计
3周岁 20 20 20 20 80
4周岁 20 20 20 20 80
5周岁 20 20 20 20 80
6周岁 20 20 20 20 80
合计 80 80 80 80 320
  注:监测点代码08

  兴宁市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农村农民
(男)
农村农民
(女)
小计
30—39周岁 20 20 40
40—49周岁 20 20 40
50—59周岁 20 20 40
总计 60 60 120
类别

组别年龄
农村
老年人
(男)
农村
老年人
(女)
小计
60—69周岁 20 20 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7
  五华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体力
(男)
城镇体力
(女)
小计
30—39周岁 20 20 40
40—49周岁 20 20 40
50—59周岁 20 20 40
合计 60 60 120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
老年人
(男)
城镇
老年人
(女)
小计
60—69周岁 20 20 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6
  平远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农村农民
(男)
农村农民
(女)
小计
30—39周岁 20 20 40
40—49周岁 20 20 40
50—59周岁 20 20 40
合计 60 60 120
类别

组别年龄
农村
老年人
(男)
农村
老年人
(女)
小计
60—69周岁 20 20 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5
  蕉岭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体力
(男)
城镇体力
(女)
小计
30—39周岁 20 20 40
40—49周岁 20 20 40
50—59周岁 20 20 40
合计 60 60 120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
老年人
(男)
城镇
老年人
(女)
小计
60—69周岁 20 20 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4
  梅县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非体力
(男)
城镇非体力
(女)
小计
30—39周岁 40 40 80
40—49周岁 40 40 80
50—59周岁 40 40 80
合计 120 120 2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3
  梅江区国民体质监测样本量分布
类别
组别年龄
城镇非体力
(男)
城镇非体力
(女)
城镇体力(男) 城镇体力
(女)
农村(男) 农村(女) 小计
20—29周岁 40 40 40 40 40 40 240
  注:监测点代码为02
  梅州市国民体质监测总样本汇总表
单位 梅江 梅县 兴宁 五华 大埔 丰顺 蕉岭 平远 合计
样本量 240 240 160 160 320 320 160 160 1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