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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5年)》至年底部分行业单位参保覆盖率须达100%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9-22 08:41: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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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费率、保险额度、事故预防、保险理赔等5个实施要点;提出了至今年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参保覆盖率达100%的目标。

  《方案》指出,要根据“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预防为主、防补结合,费率浮动、杠杆调节”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在高危行业领域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1年底前,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照国家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

  《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法律服务等费用。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生,对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可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涉及人员死亡的,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等其他伤害和损失,按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赔偿。(记者刘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