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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志.体育志》第六章 体育社会团体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8-15 17:10: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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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体育社会团体
  梅县强民体育会 于1927年冬成立。1958年,因多种原因停止了体育会活动。到1979年冬,在叶剑英元帅的关心和省、地区、梅县党政领导的支持下,筹备恢复了强民体育会活动。1980年2月,强民体育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暨举行成立五十一周年庆祝大会,杨康华副省长以及省、地区和各县党政领导亲临参加,旅港嘉属商会会长刘锦庆、副会长曾宪梓、罗焕昌亲自组织访问团率领愉园足球队回梅祝贺。第四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会长温集祥,副会长蓝淦、林金新、陈炎烈,秘书长陈宜焕。
  1981年,强民体育会在梅县东较场东南角新建办公楼一幢及1200平方米的溜冰场,为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1984年元宵节,强民体育会举行成立五十五周年庆祝大会,再次得到旅港嘉属商会新任会长曾宪梓和热心桑梓建设的港澳同胞以及香港愉园足球队一行60多人来梅参加庆祝大会。亚足联副主席霍英东特派其子霍震霆专程来梅祝贺。
  1985年,强民体育会举行第五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张启鼎,副会长:黄秉信、张理生。
  1989年,强民体育会举行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张志姚,副会长:张启鼎、黄秉信,张文济。召开理事会期间,成立了强民足球基金会,共筹集足球基金70多万元。
  1994年,强民体育会举行第七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李明,副会长:郭村和、黄秉信、张文济、陈如盛。
  1999年,强民体育会举行第八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会长:赵鹏程,副会长:陈森汉、张启鼎、陈守元、陈如盛。
  1999年,市政府决定改造文化公园及体育场周围环境,将强民体育会会所大楼及溜冰场拆除,另规划新址(原梅县足球房)重建强民体育会办公大楼。该项工程投资40万元,于11月全面竣工。
  1999年11月18日,上午在新会址举行强民体育会会员大会,下午在梅县体育场举行庆祝强民体育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中共梅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和梅县、梅江区五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庆祝大会。体育场1万多球迷观看了足球表演赛。
  强民体育会恢复活动后,逐年发展会员,并在梅县松口、丙村、扶大、西阳、白宫、畲江、城北等乡镇设立强民分会,在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成立“强民之友”。该会发展会员有400多人。
  强民体育会,从1981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举办一次“强民杯”公开组、中学生组、小学生组足球赛,参赛队有80个。1983年起,倡议发起开展“足球年”活动,重点培训发展少年儿童足球和女子足球。1990-1994年举办过五届“幼儿杯”足球赛。1992年起,在梅县、梅江区设立8间小学挂钩训练点和8间小学联系点,每月补助教练员20元。1995年取消联系点改设挂钩训练点,训练点定在乐育小学、作新小学、宪梓小学、丽群小学、石扇小学、南口小学、扶大小学、程江小学等8间,教练员每月补助30元。1990-2000年举办过“钟声杯”足球赛。1986-2006年,坚持每年在春节元宵期间举办“强民杯”足球锦标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