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概况
主办单位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梅州市体育局
梅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梅州市足球运动中心
梅州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
广东跃速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爱奇文体梅州分公司
执行单位
梅州市嘉客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强兴足球协会
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
报名
(一)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队医1名以及运动员10名,领队和教练可兼任运动员,但须占用运动员名额。且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不能同时兼报另一支队伍。
(二)报名时必须提交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参赛责任书,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参赛队员保险,并提供参赛队员近期一寸证件照,电子身份证截图。
(三)报名方式
联系人:邹榕容 电话:18128152329
联系人:黄志山 电话:13823850212
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 mzjkty@qq.com(注:报名资料盖章扫描版一份 ,报名表电子版一份)
(四)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五)报名结束后,由赛事组委会对参赛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梅州嘉客体育小程序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 天(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内,如对参赛人员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公示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申诉。
比赛时间
2024年4月26日-4月30日
比赛地点
梅州市全民健身广场爱奇足球场
参加办法
(一)各县(市、区)、市直、中央省属驻梅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乡镇(街道)均可报名参赛,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24支队伍的参赛资格。
(二)各队参赛球员必须为2024年4月30日前在所代表队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册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或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含18周岁和40周岁);报名成功后,主办单位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不得借用非本单位人员参赛,每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比赛。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时,以比赛组委会确认名单为准。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进行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合适参加足球比赛;凡是存在身体不适,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医嘱近期不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的,谢绝参加比赛。
(四)参加人员做出参加此次活动的行为被视为参加者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联席会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198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至2006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之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男性公民,以电子身份证(粤省事)为准。
(二)因违反赛场纪律受到各级体育部门处罚进入“黑名单”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在各级足协处罚期间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2024年梅州市五人制足球比赛统一判罚尺度。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二)比赛将根据参赛队伍抽签分为A、B、C、D、E、F、G、H八组,每组三支参赛队;各小组第一名进入到第二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附加赛的方式。
(三)比赛采用5人制,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比赛采用毛时制,用4号低弹球。如因球员受伤需在场内护理或因突发事情延误时间,由裁判按实际情况补回延误时间。
(四)比赛时,运动员穿着皮面胶底碎钉(TF)足球鞋,佩戴护腿板上场,禁止穿着AG/FG/SG钉、合金钉(钢钉)的足球鞋进行比赛。不得佩戴首饰、必须佩戴专业的运动眼镜,违者不予上场,队长须佩戴6cm以上并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五)参赛球队须穿着主办单位提供的统一球服,深、浅各一套。守门员服装的颜色应与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如果球队利用“超人战术”替换了守门员,则上场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本队守门员服装颜色相同并印有原号码。
(六)计胜和决定名次方法
循环赛: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者为0分;如在规定时间内平局,直接以球点球决定胜负(5+1),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
2.同一循环赛中,积分多的队伍名次列前;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整个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整个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3.淘汰赛、附加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时间内成平局,则直接以球点球决出胜负(5+1)。
(七)处理比赛中的违规事件,任何球队出现弃权或者罢赛的情况,均取消其全部比赛成绩,若比赛中出现打架、斗殴、辱骂裁判等非体育道德行为,主办方将视情节作出严肃处理。
(八)弃赛:凡超过规定比赛时间15分钟内未到达比赛现场的队伍,或上场队员不足3名,该队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九)罢赛:运动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员判罚,使用暴力等致使比赛中断的行为,或在裁判员宣布恢复比赛五分钟后无执行命令的队伍即视为罢赛。
(十)在比赛进行时,双方队伍不得以比赛直播录像、照片、替补队员或球迷观点为由,进行罢赛或弃赛。
(十一)弃赛或罢赛的队伍将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列入“黑名单”。
(十二)免责声明:
因不可抗力之天气原因或客观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延期进行,运动员须服从大会安排。参赛队伍必须在报名时统一签署《参赛责任书》,如在赛事进行期间出现任何意外伤亡情况,大会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