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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体育局 计划规划 关于印发《梅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梅市体字〔2017〕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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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梅市体字〔2017〕 1号
来源:未知   时间:2017-04-26 17:28: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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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均GDP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关键时期,也是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时期,为促进梅州市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足球品牌,积极适应梅州发展的新常态,服务梅州市“一区两带六组团”建设大局,根据国家体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广东省体育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梅州市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梅州体育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市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全市体育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振兴发展目标,创新进取、攻坚克难,改革全面推进,活动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
  (一)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共有体育场地人均1.94平方米,比“十一五”人均增加0.44平方米,实现全市104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新建了20个社区体育公园。全市每年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多达4000场次,比“十一五”增加33%,其中足球赛事达2500场次,比“十一五”增加53%。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二)竞技体育成绩稳中有进。全市竞技工作以备战省市运动会为抓手,市县体校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参加省第14届省运会位居第14,处在山区市前列;刘彬彬、饶伟辉、叶楚贵、李玉玲入选国字号球队,陈玲、刘莹莹获第十二届全运会蹦床比赛团体冠军。田径运动员黄佳佳勇夺第十四届省运会2枚金牌,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
  (三)体育产业发展起步良好。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梅州市足球文化产业发展策划方案》和《梅州市体育产业布局策划方案》。市县成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其中市级成立1000万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构建“一县一品”体育产业,全市有200家体育产业。2012-2016年,市体育彩票销售总量达到12.8亿元,每年以18%幅度增长,连续五年受省表彰,被省局长誉为“山区市体彩工作的旗帜”。
  (四)振兴足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明确了发展思路。根据梅州山区实际,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企业参与”的欠发达地区发展思路,并得到省局肯定。
  2.足改工作全面推进。出台《梅州市关于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实施意见》,明确职责任务,签订工作责任书,提出全面实施振兴足球“五抓五实施”举措。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及7项配套政策,解决了在振兴足球工作过程中制约足球发展的人、财、物等问题。
  3.“五抓五实施”成效明显。梅州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授予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推广城市梅州足球之乡。成立了梅州客家、梅县客家梅州历史上首家中乙职业足球俱乐部。梅州五华队冲甲成功,成为梅州历史上首个中甲球队,也是全国唯一县级拥有甲级球队的市。梅州足球代表队获全省百县足球赛等省以上比赛6项冠军。梅县富力切尔西足球学校和嘉应学院体育学院足球本科专业顺利开学,打通足球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全市建成足球场地697块,完成十年规划任务近70%。
  二、“十三五”时期梅州市体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擦亮足球城市品牌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突出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促进体育消费,实现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十三五”期间,梅州体育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改革创新原则。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加深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体育发展规律,以简政放权为重点推动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体育改革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谋划新思路,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依靠改革创新为体育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推动体育运行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体育发展由老办法向新机制转变。
  二是依法治体原则。依法治体是体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切实增强体育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入谋划和研究,依法履行体育行政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促进体育部门职能转变,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体育发展管理制度,把工作重心放在制订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上来,用法治理念保障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科教兴体原则。重视和发挥科技、教育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体育事业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必须发挥先导作用,坚持体育科学研究与体育运动实践相结合,依靠科技和教育发展,构建较为完善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逐步实现体育服务在线供给,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体育服务。加强体育与教育合作的纵深度发展,全面提升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竞赛、体育产业等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推动校园足球健康良性发展。
  四是协调均衡原则。以统筹兼顾的方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补齐短板、扩大优势,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紧抓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契机,促进体育资源在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向基层和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倾斜,不断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让不同人群、不同区域的老百姓较为均等地享受体育发展成果,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
  五是突出特色原则。要准确把握全面兼顾和突出特色的关系,结合梅州地域特征、人文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巩固和发挥梅州体育的传统优势,打造足球城市品牌,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山区体育发展道路。支持各区(县、市)突出优势、错位发展,在各个领域形成特色鲜明的“一县一品”的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群众体育深入普及、竞技体育稳步提升、体育产业较为繁荣、青少年体育蓬勃发展、足球城市品牌基本形成的良好局面。具体目标如下:
  ——群众体育: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级以上体育社团达到30个左右,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3万人以上,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人以上,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健身的人数达230万,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达到160万,《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标率占测定总人数的87%以上。
  ——竞技体育: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保持和巩固足球、羽毛球、田径等项目优势和成绩地位,参加2018年广东省运会成绩稳中有升,建立符合市情和市场规律并具有梅州特色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
  ——体育产业:构建特色山区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发挥休闲体育与足球产业的带动作用,争取建成有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3个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增长速度,体育彩票年销量超3亿元,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5亿元。
  ——青少年体育:以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为目标,推进体教结合,转变培养模式,创新校园阳光体育,提高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基本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体育可持续发展能力。
  ——足球发展:足球人口规模稳步增长,社会足球日益繁荣。建设1000块足球场地,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中坚力量的梅州籍足球运动员输送到省级足球队,争取国家队中有梅州籍足球运动员,足球产业成为梅州幸福导向型产业重要组成部分。

  表一:“十三五”体育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指标 2015年 2020年 指标
属性



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万人) 0.96 >1.3 约束性
市级体育社团数量 23 30 预期性
各类人群体质测试合格率(%) 86 87 预期性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5 37 预期性



获得省运冠军人次 4 ≥4 预期性
向上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5年累计) 80 >100 预期性
市体校注册运动员数量(人) >200 >250 预期性
高级教练员所占比例(%) 10 >12 预期性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数量 0 1 约束性
承办省级以上体育竞赛(5年累计) 5 >7 预期性
体育
产业
体育产业从业人数(人) 760 >1500 预期性
体育彩票年发行总量(亿元) 16.5 ≥3 预期性
体育
设施
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94 ≥2.0 约束性
县级有两场一池一馆(%) 60% 100% 预期性
足球
发展
足球定点学校数(所) 120 150 预期性
足球传统项目学校数(所) 24 ≥24 预期性
国家注册运动员数(人) 600 800 约束性
足球场地(块) 697 100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群众体育普及工程: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体育服务民生水平。
  ——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创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公益性体育活动,基本形成完善的现代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等关系,建立运转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重点扶持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继续推进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社区体育设施、社区体育公园。逐步建成“城乡15分钟体育健身圈”。积极参与“两新”工程建设,不断加大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建立完善管理激励机制,逐步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建立市、区(县)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问题。
  专栏1 健身场地设施健身工程
  到2020年,全市健身场地总数达到7600个,每万人拥有健身场地18个以上,建成1000块标准足球场,人均健身场地面积2平方米。市、县(市、区)均建有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建成1个以上足球主题文化公园。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60%。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将各类闲置仓库、厂房改造为社区体育设施。力争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实施幸福社区、运动山区、阳光校园、足球梅州、客家体育“五大健身计划”,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制度化、普及化和特色化。依托传统节日、体育赛事、重大庆典活动和梅州传统体育资源,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点鲜明的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扩大有组织的健身人群。以梅江、梅县、兴宁、五华足球、平远徒步、丰顺自行车骑行、蕉岭篮球、大埔龙舟和定向越野等传统赛事活动为重点,积极打造我市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群众基础较好的品牌活动,形成“一市、一县、一乡(镇)一品牌”。
  专栏2 五大健身计划
  幸福社区:在社区、广场、公园大力发展广场舞、健身走(跑)、游泳、篮球、羽毛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
  运动山区:依托雁南飞、五指石、长潭等特色山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环境,积极培育骑行、登山、攀岩、徒步、漂流等新兴时尚运动项目。
  阳光校园: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足球梅州:开展职工足球联赛、乡镇足球联赛、校园足球联赛、草根足球联赛等足球赛事活动,推动社会足球发展。继续打造“球王杯”、“贺岁杯”、“五四杯”、“足协杯”四大品牌赛事,以足球带动全民健身。
  客家体育:积极开展狮舞、埔寨火龙、青溪黑蛟龙灯舞、船灯、花环龙、杯花舞、鲤鱼灯舞、竹马舞、仔狮灯、打莲池、锣花舞、马灯舞、铙钹花等客家传统体育项目,继承发扬客家传统体育文化。
  ——着力推进体育社团创新发展。健全梅州市级单项体育协会,以足球协会为“龙头”,不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覆盖延伸,力争做到凡市民喜爱的、参与面广的健身项目均成立单项协会。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总会、体育单项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农村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等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建设。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扶持引导政策,加强分类指导。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社会体育组织登记评估,严格体育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努力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完善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社区医院等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建设梅州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实现全民健身服务在线查询和指导。提升健身场所信息化水平,建立以梅州全民健身广场、梅县文体中心为龙头的数字场馆服务系统。拓展科学健身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橱窗画廊、公益广告栏和LED屏等载体,与报纸、广播电视、城市门户网站等合作开设全民健身宣传专栏,广泛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组建以体育科研人员、教师、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科学健身指导讲师团,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和健身项目培训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上岗指导。
  (二)实施竞技体育提升工程:完善竞技人才培养体系,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促进训练项目合理布局。重点做好2018年省运会的各项备战工作,实施运动项目分类管理。对足球、田径等国家重点发展和梅州优势项目,立足培养广东省队、国家队高水平运动员,提升综合实力;对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基础好、生源广的基础项目,在保证训练队伍规模的基础上,继续提高水平,扩大优势;对蹦床、举重、拳击、跆拳道、篮球等尚处于发展提高阶段的项目,择优强化,取得较大进展。
  ——优化后备人才结构。加快建立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管的业余体校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办学条件,深入推进训练单位学校化建设,变单一训练模式为集训练、教学于一体的综合模式,充分发挥学校在服务竞技体育工作中的作用。以基地创建为抓手,以业余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之间的整合衔接,构建结构合理、运转高效、成绩优良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省级传统项目学校8-10所。
  ——推进业余训练模式多元化。建立开放式业余训练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县联动、体教融合、社会参与、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训练格局。利用嘉应学院的教育优势和足球特色,合作共建广东省女子足球队,逐步形成全省一流的校地联合办队模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承办或联办市运动队,调动县(市、区)办队积极性,提高训练质量,鼓励知名教练员到学校运动队执教,提升校办运动队的技术水平。通过资金扶持、奖励措施、政府购买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效益。树立“高定位、长周期”的业余训练管理理念,深入研究竞技体育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方式,努力提升竞技体育工作综合水平。加大对运动员文化教育投入,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满足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基本保障,所有适龄运动员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青少年运动员全面成长。健全以科学训练为核心、教练员为主导、运动员为主体的尖子运动员培养系统,多渠道交流引进、联合培养优秀尖子人才,密切关注上级运动队选材导向,积极向省队和国家队输送人才。对入选省队和国家队的梅州籍重点运动员,实施重点跟踪、重点保障,力争第2018年省运会成绩稳中有升。
  ——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引导、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进一步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加强教练员培训,建立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短期业务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实施精英教练员工程,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教练员评价机制,引导教练员从单一技术型向复合指导型转变,从实干型向学习研究型转变,提高教练员训练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到2020年,确保教练员本科学历达70%以上,高级教练员比例提高到5%-10%,足球、田径等重点项目拥有1-2名全省领先水平的教练员。
  ——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与保障体系。推进运动员文化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协调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工作,推动公办体校运动员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管理序列,真正实现“两纳入”。加大退役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工作力度,拓展就业安置渠道,鼓励自主择业。建立健全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保障体系,推进优秀运动员进入嘉应学院、广州体育学院、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改革。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同推进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工作,畅通运动员深造和就业渠道,消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训练与比赛。
  (三)实施体育产业培育工程:优化产业结构,壮大产业规模。
  ——调整体育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提升工程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体育+文化”,积极拓展体育新业态。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为主体的体育生活云平台及体育电商交易平台。开展雁鸣湖养生健身、麓湖山休闲高尔夫等全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重大项目。
  ——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根据梅州城市“一区两带六组团”规划格局,打造“一轴双核两带”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嘉应新区重点打造高端健身服务、品牌体育赛事等现代体育服务业,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重点打造高端体育用品制造业,梅江韩江特色旅游产带重点发展体育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高端体育休闲产业。推进体育产业“一县一品”工程,打造梅江足球培训和服务业、梅县足球制造及高尔夫休闲,兴宁体育用品制造、平远徒步、蕉岭篮球、大埔龙舟及定向越野、丰顺和兴宁自行车骑行、五华职业足球等体育产业品牌。
  专栏3 梅州产业规划图
  ——扩大体育产品供给。重点打造运动休闲健康产业,充分利用梅州山、水、热矿泥、绿道等自然资源及客家文化、名人名居、名镇名寺、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开展登山、徒步、路跑、自行车、游泳等日常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健身房健身、轮滑、攀岩、漂流、滑草、野外生存训练等具有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建设一批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古驿道定向越野、船艇码头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和竞赛表演业,积极引进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体育竞赛,探索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通过市、县联动,将全国自行车邀请赛、徒步等打造成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赛事。
  ——引导体育消费。加强体育场馆等体育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引导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体育企业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硬件和各类主题APP拓展客户,提升体育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结和推广各地鼓励大众体育消费的先进经验。
  ——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深入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运营模式。着力提升销售渠道质量,加快非实体渠道建设,构建规范化、立体化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拓展宣传渠道,提升营销水平。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发展。我市的体育彩票销售额实现逐年递增,力争  “十三五”期间每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
  专栏4 体育市场培育计划
  平远县依托独特的山地资源,打造具有平远特色的国际山地、徒步活动品牌;蕉岭县依托丰富的水上资源建设水上运动休闲中心;梅江区依托足球文化公园发展足球培训、健身休闲、竞赛表演等;五华县依托李惠堂故居和现代足球发源地资源优势,建设以足球为特色的足球文化公园和足球小镇的创意服务示范基地;丰顺县建设以绿色骑行为主题的自行车骑游示范中心。
  梅县区依托足球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模式,继续深化与富力切尔西足球学校和铁汉生态足球俱乐部的合作。大力引进民营资本,发展体育与农业、旅游等相关产业结合的复合运动休闲业。
  以兴宁红旗器材、跃速服装等为龙头,以争创省级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为抓手,重点鼓励和扶持发展一批运动服装、运动用品、健身器材品牌企业。
  (四)实施青少年体育促进工程:完善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实现青少年体育跨越式发展。
  ——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大力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形成网络化布局。建立梅州市青少年体育网,成立梅州市青少年体育联合会,鼓励和支持县级成立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深化青少年创建工作,增加数量,扩大规模。建立以绩效为依据的资助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资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及指导人员骨干队伍,扩大青少年体育志愿者规模。
  ——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积极联合教育部门,搭建以增强学生体质为宗旨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平台,各县、镇分别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和单项青少年体育活动,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品牌。以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为依托,以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传统项目为基础,积极打造梅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梅州市青少年足球联赛、梅州市青少年羽毛球、乒乓球联赛等体育赛事品牌。以国家、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好梅州市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活动。
  ——优化场地设施条件,促进体育场馆开放。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改善工作,充分考虑城乡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需求,城乡社区普遍配置符合青少年特点和锻炼习惯的健身场地和器械设施。推进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与全民健身工程相结合,重点做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工作,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资源,力争把梅州打造成为广东省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示范营地。推进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相结合,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的政策措施。
  ——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加强全市性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运动员成长规律和教育要求的体育竞赛制度,探索符合青少年各个年龄阶段专门竞赛方法和奖励办法,保证训练工作系统性,着力解决“训练、比赛成人化”问题。协同教育部门制定青少年竞赛管理办法,协调年度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合理安排竞赛周期。与教育部门共同建立青少年体育竞赛联办机制,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扩大赛事规模,降低办赛成本。支持、配合教育部门及学校举办运动会。探索多元化比赛形式,资助和引导开展各项目青少年集训赛和夏令营活动,健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年度单项赛事制度,建立全市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单项竞赛制度。
  专栏5 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品牌。创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争取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10个。建成省级传统校达到10所。鼓励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
  (五)实施“足球之乡”振兴工程:落实足球综合改革方案,打造足球城市品牌。
  ——进一步推进足球改革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足球发展环境,推动足球运动健康发展。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建立新型足球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健全组织体系,形成系统完备、运转协调、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制度建设,按照《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应足球运动发展的规章制度。健全市、县(区)足球管理组织,推行“横到边、纵到底”的网格化组织模式,形成覆盖全市、组织完备、执行高效、适应现代足球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
  ——完善足球组织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县镇两级足协、足办及其足球俱乐部的建设,积极引导单位、行业成立业余足球俱乐部,健全基础足球组织体系,促进足球的可持续发展。力争富力足球学校建设成为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
  ——稳步推进足球场地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梅州市加快足球运动发展实施意见》以及《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 2020年全市足球场地总量达到1000块。认真落实各级县镇及中心小学必须建成1块标准足球场的指标。充分利用省财政的资金支持,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利用路边、村边、山边等兴建标准和非标准足球场地。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引导社会投资建设足球场地。
  ——建立和完善健全的足球竞赛体系。重点构建市、县、镇三级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品牌赛事组织体系。精心举办每年一届的贺岁杯、青年杯、球王杯、足协杯四大足球比赛,打造省市县镇四级品牌赛事。构建由校园足球、镇村足球、职工足球及社会草根足球四大联赛体系,实现省、市、县、镇、村赛事联动、对接互动,以赛促练,营造良好的足球发展氛围。
  ——狠抓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百千万”工程。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学校训练网点-市县体校足球班-嘉应学院足球本科专业学生-职业俱乐部、省专业队”的人才培养输送渠道。制定并实施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奖励政策,吸引优秀足球人才,构建一支“百千万”队伍。
  ——普及推广校园足球。扩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数量,大幅度增加青少年足球人口。建立健全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常态化竞赛体系,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大、中、小学校普及足球课程。与教育部门联合推进运动员转业、专兼职足球教师培训、运动队建设,扩大校园足球师资和队伍。全面贯彻实施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指南,制定校园足球教学、训练大纲。制定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岗位培训课程标准、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综合绩效评价标准,以及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综合评价标准。
  ——壮大足球产业。加大职业足球的发展和管理力度,扶持和完善各级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开拓职业联赛市场。力争五华客家足球俱乐部跻身中甲上游水平,梅县铁汉生态足球俱乐部冲甲成功。大力发展以富力切尔西足球学校为龙头的足球培训业,做大做强足球用品制造业。推动互联网技术与足球产业深度融合,重点引入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技术和新业态,促进足球产业多点创新。支持开发足球类手机应用程序、互联网和手机足球游戏、足球题材动漫和影视作品。
  专栏6 足球振兴计划
  “十三五”期间,建成客家足球博物馆;打造广东省梅州足球训练基地接待省内、外足球队冬训,承办足球比赛;结合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多层次的足球比赛,推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振兴梅州足球运动的赛事及活动,使梅州参与足球运动的人口比例大步提升;建立以梅州足球队为龙头,各县(市、区)业余体校为骨干,各训练网点为基础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青少年参加全国、全省足球比赛成绩突出;在业余体校训练网点训练的儿童、青少年人数居全省前列,成为向省级足球队输送运动员的重要基地;梅州足球运动向周边扩展,不断输送足球人才,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得到不断提高。
  (六)实施体育文化建设工程:扩大交流合作,促进体育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促进体育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和改进体育文化传播和推广工作,努力打造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和体育文化品牌活动。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整理、推广工作,积极传承和发展国家、省、市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席狮舞、埔寨火龙、青溪黑蛟龙灯舞、船灯、花环龙、杯花舞、鲤鱼灯舞、竹马舞、仔狮灯、打莲池、锣花舞、马灯舞、铙钹花等客家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和弘扬优秀梅州足球文化遗产。
  ——加强体育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建立体育宣传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有效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深入挖掘体育的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体育氛围,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体育工作交流和合作。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以竞技体育、体育科技和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开阔视野,学习借鉴省内外发展体育事业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综合实力。筹备、引进举办国内外重大赛事,进一步拓宽对外体育交流领域。加强同周边省市,特别是闽赣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传播和推广体育发展过程中的梅州理念、梅州故事、梅州特色、梅州人物、梅州品牌,有效发挥体育在推广梅州文化、提升梅州形象和增强国内外影响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加强足球与城市文化的融合,打响球乡城市品牌。要加强挖掘足球之乡的历史文化内涵,将客家精神和足球城市精神融合传承,形成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合作、追求梦想、艰苦奋斗的梅州足球城市文化理念。要通过梅州足球“申遗”保护与传承以及建设足球博物馆等,加大足球文化与城市之间的融合,让足球真正成为一种极具梅州与梅州成长的文化。要通过保护开发,如:五华元坑(现代足球内地发源地)筹足球遗址、建筑,建设足球之乡城市标识等加强梅州足球历史文化保护与推广。把振兴足球与城市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结合,让足球点燃城市梦想,彰显梅州的独特魅力,打响足球之乡城市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把体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总体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强化对全市体育发展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加强各级体育部门与本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协商和沟通,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基层体育组织建设,乡镇(街道)要确保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体育工作;社区、行政村要落实兼职文体人员,确保基层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经费投入。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注意调整和加大体育科技、体育人才资源开发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比例,县(市、区)财政应配套相应经费,加大对体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运动员、管理人员的激励。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范围用于体育事业的发展。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源进入体育事业的途径。
  (三)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规划等方面的政策,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投资等形式支持公益性体育事业,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体育产业。制定并完善产业政策,如财政、信贷等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内资,吸引外资,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体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参股、租赁、组建体育产业集团等形式,参与体育产业经营管理和开发,参与投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加大竞技激励政策力度,进一步完善训竞管理人员目标考核奖、运动员的运动成绩奖和教练员的人才输送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加强监督落实。
  加大对规划实施的跟踪检查力度,完善督办检查机制,以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为主,带动其他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竞赛仲裁制度和赛风赛纪的监督、检查和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裁判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大对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力度和使用违禁药物的查处力度,努力维护竞技体育的公平、公正。依法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推进体育科技创新。
  借助嘉应学院、广州体育学院智库力量,推进竞技体育专项研究平台、群众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平台、体育产业科研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加强科学选材、运动防护、训练监控、体能恢复、伤病治疗、运动康复、信息分析和应用等领域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问题。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器材、新型体育服务技术、“互联网+”产品为重点,着力推动科技创新,为梅州体育发展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