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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文化艺术系列和广电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文化艺术系列和广电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20 16:13:5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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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1〕157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文旅人〔2021〕13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215号) 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材料。

  一、受理申报时间

  (一)高级职称受理时间和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将申报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连同附件4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附件4需要报送可编辑电子版到邮箱),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统一汇总后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个人单独申报和逾期申报不受理。

  2、因艺术专业正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申报评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另行通知。

  (二)中初级职称受理时间和要求

  1、申报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和工程初级专业的评审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2月23日,材料由各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市、区)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汇总后连同附件5统一报送(附件5需要报送可编辑电子版到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

  2、因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制定艺术专业改革实施方案,我市暂不受理艺术专业职称申报,待省厅文件出台后再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审核责任制,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县(市、区)或单位须提供关于申报者思想政治表现及业绩、论文情况的相关材料和证明,并联合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审核确认。对查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或不如实报告负面情况等情形,申报者列入失信档案,单位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2、报送纸质材料时必须同时在职称系统上提交数据,经数据比对一致后才予以接收。申报材料要求一次性完整提交,材料上报后不得调整和补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将纸质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网上申报材料也不予通过。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材料填写请参照《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申报指南》《2021年度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初次考核认定指南》(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的“政务公开”栏目“五公开”中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评审通知”栏目下载),其中《(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3)采用A3纸单面打印(不得加页和更改格式),经单位审核盖章,提交原件一份,另提交复印件一式十五份。每份评审登记表后面须附上一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采用A3纸纵向单面打印(不得加页),作为附件装订在《(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后面(装订时从上访装订,请勿左侧装订),提交份数与《(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致。

  四、联络方式

  报送地址:梅州市江南嘉应中路26号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53-2260892,邮箱:swgxjrsk@163.com

  联系人:刘娜、姚凯怡。

  附件:1、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3、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4、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登记表.docx

           5、申报评审()专业(中、初 )级技术资格汇总表.doc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