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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爱国卫生 “双创”字[2007]11号:关于调整《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任务分解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双创”字[2007]11号:关于调整《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任务分解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卫计局   时间:2009-02-20 09:50: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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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

任务分解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梅江区、梅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梅市“双创”字〔20076号)已印发,鉴于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变动和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市“创卫”办对《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附件《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任务分解表》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经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调整情况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附件: 《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门任务分解表》调整情况表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