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病院:
为加强我市精神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粤卫办〔2016〕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梅州市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径向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反映。
市第三人民医院联系人:张瑜良,联系电话:2355626、13536738098 ;唐开旺,联系电话:2358073、18718136629。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