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9-29 16:57:02   浏览:-
字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确保制度延续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办函〔202433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2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举行《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1028日下午3时。

二、听证会地点:梅州市医疗保障局6楼会议室(梅州市新中路56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9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011日。

四、听证会报告事宜:本次听证会仅对《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

联系人:刘佳威

电话:0753-2181769

电子邮箱:mzybgl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回执.docx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