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加快梅州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住建部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订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建立了梅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拟于2015年起正式实施。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房地产业企业于10月底前登录市住建局网站(www.mzjs.gov.cn),进入“梅州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下载填写《账号申请表》,提交给辖区内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开设账号。
二、各房地产业企业申请获得诚信管理平台账号后,按照《使用说明》于11月底前进入诚信管理平台完成项目信息和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三、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诚信管理平台”工作,熟悉系统操作,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房地产业企业账号开设工作,并指导各企业做好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四、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辖区内房地产业企业诚信管理工作,及时收录企业诚信记录。诚信管理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五、2014年度暂不进行年度综合考评。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