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
为规范我市已设立餐饮场所的商住综合楼和用于餐饮服务的建筑物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而进行加装烟道的行为,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建设标准和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0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1.《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2.《征求意见稿》涉及公平竞争影响意见。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建设标准和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复函”。
1.电子邮箱:mzszak@163.com
2.通信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三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收,邮编:514021。
3.联系电话:0753-225828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如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社会公众,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加装专用烟道建设标准和程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