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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对31家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的通报
梅市建函〔2019〕604号
关于对31家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不良行为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8-23 16:42: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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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日前,在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部分企业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其中,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两两或多家企业之间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情形,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作否决投标文件处理。另外,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虽未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因其为其中3家投标企业编制经济标书,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鉴于本项目是我市首次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情形作无效投标文件认定、且上述企业的违规行为未对投标结果产生影响,结合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向我局递交《承诺书》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31家企业作不良行为通报(通报期限为2019823日至20191123日)。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今后,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及违法分包、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严厉处罚。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依法依规从事建筑活动,积极维护我市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特此通报。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企业名单.docx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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