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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7〕338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吸取广州市海珠区“7•22”塔吊倾倒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25 01:35: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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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722日,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16号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倾斜倒塌事故,经初步核查,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结合我局《关于吸取普宁市“7·11”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7320号)要求,再次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一是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安装拆卸和租赁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以及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凡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设备,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三是要举一反三,结合我局《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汛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产品说明书、起重吊装施工方案的要求,严禁超载运行;二是要加强起重吊装施工现场指挥和管理,明确施工警戒区域,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吊装过程中指挥信号要清晰明确,沟通联络畅通;三是要加强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定期对机械性能进行检验检测、检查维护,严禁超期使用。

三、加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机械安装拆卸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无证工人安装拆卸和操作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

四、强化督导检查

我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详见附件12)。

五、及时报送材料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728日上午下班前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1.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督查的

主要内容

2.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使用(租赁)单位、

检测机构及监理单位督查的主要内容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723

(联系人:徐永炎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