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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端午、“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6-03 09:34: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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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七一”节即将到来,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现就做好端午、“七一”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及“龙舟水”时节,恶劣气候条件下容易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多不确定性安全因素。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坚决扛起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态,深刻汲取近年来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精心组织部署端午、“七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化解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落实重大时段“提级管控”措施。端午、“七一”节日期间,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项目危大工程落实提级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要求,确需施工的,施工企业要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备。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各参建单位的统筹协调和保障工作。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时段全天候在岗指挥施工。监理单位要及时补充监理实施细则,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提级管控工作落实情况,发现施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级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立即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

(二)做好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一线三排”、“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相关工作要求,严禁抢进度、赶工期等违章作业行为,坚决落实危大工程“六不施工”(即未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不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方案、未按方案落实有关措施不施工,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施工,未进行现场监督不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不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六不施工”(即未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不施工、未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不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无保障不施工、不编制实施专项施工方案不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施工、未开展安全巡查不施工)等要求,深入排查容易引起高处坠落事故的临边、洞口、楼层、作业平台等安全防护和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抗风防滑等重点环节的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漏洞。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对于因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建筑工地,要坚决停工、撤人。

(三)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要深刻汲取江门“5·26”有限空间中毒较大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个不准”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尤其是地下室消防水池等有限空间的临边、洞口要设置固定盖板防护,入口处设置醒目的安全告知牌(内容包括警示标志、存在的危害因素、防控措施、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应急电话等)。

(四)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要加强监督执法,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责令无条件停工整改;对违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整改不落实或拒不整改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加强对农村自建房建设指导服务

认真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建筑工程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村函〔2020〕259号)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宅基地上合法底层农民自建房的建设指导服务,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农房建设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安全宣传严格应急值守

各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端午、“七一”节日期间,要密切关注应急、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应急预警信息,加强分析研判,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同时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掌握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救援处置。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于7月5日前将开展端午、七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及《端午、七一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汇总表》报市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端午、七一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范工作汇总表.docx

梅市建函〔2021〕85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端午、“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