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在借鉴广州等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做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近期房建市政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列出了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情形(详见附件)。请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今后编制招标文件时避免出现类似情形。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情形(第1期)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